航空翻译_飞行翻译_民航翻译_蓝天飞行翻译公司

运输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 第29部 CCAR-29-R1

时间:2014-11-16 10:40来源:CAAC 作者:民航翻译 点击:

To view this page ensure that Adobe Flash Player version 9.0.124 or greater is installed.


(b)旋翼航空器的每种新的制造方法必须通过试验大纲予以证实。
(a)其脱落可能危及旋翼航空器安全使用的每个可卸的螺栓、螺钉、螺母、销钉或其它紧
第 29.607条紧固件
固件必须装有两套独立的锁定装置。紧固件及其锁定装置不得受到与具体安装相关的环境条
件的不利影响;
(b)使用过程中经受转动的任何螺栓都不得采用自锁螺母,除非在自锁装置外还采用非摩擦锁定装置。
第 29.609条结构保护
每个结构零件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a)有适当的保护,以防止使用中由于任何原因而引起性能降低或强度丧失,这些原因中包括:
(1)气候;
(2)腐蚀;
(3)磨损。
(b)在需要防止腐蚀、易燃或有毒液体聚积的部位,要有通风和排泄措施。
第 29.610条闪电和静电防护
(a)旋翼航空器结构必须具有防止由闪电引起灾难性后果的保护措施。
(b)对于金属组件可用下列措施之一表明符合本条(a)的要求:
(1)该组件合适地电搭接到机体上。
(2)该组件设计成不致因闪击而危及旋翼航空器。
(c)对于非金属组件可用下列措施之一表明符合本条(a)的要求:
(1)该组件的设计使闪击的后果减至最小。
(2)具有可接受的分流措施将产生的电流分流而不致危及旋翼航空器。
(d)防止闪电和静电的电搭接和保护措施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使静电荷的积聚减至最小;
(2)使采用了正常预防措施的机组成员、旅客、服务和维修人员遭到电击的危险减至最小;
(3)在正常和故障情况下,在具有接地的电气系统的旋翼航空器上,都要设有电回流通道;
(4)使闪电和静电对主要电气和电子设备工作的影响减至可接受的水平。 [2002年 7月 2日第一次修订]
第 29.611条检查措施
对于每个具有下列要求之一的部件必须有能进行仔细检查的措施:
(a)周期性检查;
(b)按基准和功能进行调整;
(c)润滑。
第 29.613条材料的强度性能和设计值
(a)材料的强度性能必须以足够的符合标准的材料试验为依据,在试验统计的基础上制定设计值。
(b)设计值的选择必须使任何结构因材料变化而破坏的概率极小。除本条(d)和(e)所规定的以外,必须通过选取保证具有下述概率引起的设计值来表明本款的符合性:
(1)对所施加载荷最终分布于某部件中的单个元件的情况,若该元件的破坏将导致部件结构完整性的丧失,则应保证99%的概率及95%的置信度;
(2)对于超静定结构,若单个元件的破坏将导致所施加的载荷安全地分配到其它承载
元件上,则应保证90%的概率及95%的置信度。
(c)结构的强度、细节设计和制造,必须使灾难性疲劳破坏的概率减至最小,特别是在应力集中处。
(d)设计值必须是经民航总局认可的材料技术标准或手册中的数值,或者是经民航总局批准的其他数值。
(e)如果在使用前对每个单独项目取一个试件进行试验从而对材料加以选择,并确定该特定项目的真实强度特性达到或超过设计中使用的数值,则可采用其它设计值。 [2002年7月2日第一次修订]
第 29.619条特殊系数
(a)对于每个结构零件,如果属于下列任一情况,则采用第 29.621条至第 29.625条中规定的特殊系数:
(1)其强度不易确定;
(2)在正常更换前,其强度在使用中很可能降低;
(3)由于下述原因强度发生显著变化:
(ⅰ)制造工艺不稳定;
(ⅱ)检验方法不稳定。
(b)对于应用第 29.621条至第 29.625条系数的每个零件,第 29.303条中规定的安全系数必须乘以下列任一特殊系数:
(1)第 29.621条至第29.625条中规定的适用的特殊系数;
(2)任何其它系数,它大到足以保证零件由于本条(a)中所述的不稳定因素而引起强度不足的概率极小。
航空翻译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运输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 第29部 CCAR-29-R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