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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程序 AC-91-FS-2015-27

时间:2020-04-05 08:47来源:蓝天飞行翻译公司 作者:民航翻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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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适合项目
2.3.1  咨询阈值
目标:驾驶员展示其对发出TA和RA的标准的知识。 标准:驾驶员必须表述其对ACAS发出TA和RA的方法的理解并保证知晓这些警告的总体标准,包括
如下内容:
a)    FL 420以下TA阈值为259 m(850 ft),FL 420以上为366 m(1 200 ft);
b)    当在CPA的垂直间隔设定比ACAS期望间隔小时,将发出RA要求改变当前的垂直速度。ACAS期望间隔变化范围从低高度的91 m(300 ft)到最大值FL 300以上的213m(700ft);
c)    当在CPA的垂直间隔设定比ACAS期望间隔大时,将发出RA不要求改变当前的垂直速度。该间隔变化范围从183到244 m(600 to 800 ft);和
d)    RA固定范围阈值变化范围在低高度的0.4 km(0.2 NM)和高高度的2 km(1.1  NM)之间。这些固定范围阈值用于遇到慢速接近率时发出RA。
3.    ACAS操作训练
3.1 当在完成装有 ACAS 显示和外观及操作都与真实飞机相似的控制板的飞行模拟训练器中训练驾驶员正确应对 ACAS 的显示信息后,TA 和 RA 是最有效的。如果使用模拟机,训练中应练习应对 TA 和 RA 时的 CRM 方面的内容。
3.2 如果运营人没有装有 ACAS 的模拟机,则初始 ACAS 评估应通过装有 ACAS 显示和外观及操作都与驾驶员将操纵的真实飞机相似的控制板的交互式 CBT 来开展。CBT 应描绘一些必须实时反应的场景。 同时应告知驾驶员反应是否正确。如果反应不正确或不恰当,CBT  应显示正确反应。
3.3 操作训练的场景应包括需要改变垂直速率的初始 RA;不需要改变垂直速率的初始 RA;保持垂直速率 RA;高度交叉 RA;增加垂直速率 RA;反向 RA;减弱 RA;航空器位于最大高度和多航空器相遇时发出的 RA。在所有场景中,偏移量限制在 RA 要求范围内。场景结束时应返回原来飞行剖面。场景还应包括对 RA 不做出反应、慢或迟反应和与 RA 显示反方向机动的后果演示,如下:
3.3.1 TA 的应对
目标:确保驾驶员正确解释对TA的应对。 标准:驾驶员必须展示下列内容:
a)    把杆驾驶员和非把杆驾驶员的正确责任分工。把杆驾驶员在飞行时应随时准备应对可能出现的
RA。非把杆驾驶员应提供ACAS交通显示上的交通位置更新并借助该信息目视发现冲突飞机;
b)    正确解释显示信息。目视搜索造成交通显示上某位置TA的冲突飞机。应使用显示上的所有信息, 标注冲突飞机的方位和范围(黄圈),是否在上或在下(数据标签),和其垂直速度方向(方向箭头);
c)    使用其他可用信息帮助目视获得目标。包括了ATC面板上“其他飞机”的信息,交通流量等;
d)    由于2.2.1.3  e)中描述的限制,没有任何操作是仅仅基于ACAS的显示信息;和
e)    当对于冲突获得目视参考时,使用正确的航路规则来保持或获得安全的间隔。不进行任何不必要的操作。理解仅基于目视获得的操作限制。
3.3.2 RA 的应对
目标:证实驾驶员正确解释对RA的应对。 标准:驾驶员必须展示下列内容:
a)    把杆驾驶员和非把杆驾驶员的正确责任分工。把杆驾驶员在必要时通过明确的控制输入来应对 RA,非把杆驾驶员应提供冲突位置更新、检查冲突显示并监视对RA的应对。应使用恰当的CRM。 如果运营人程序要求机长执行所有的RA,应说明航空器的控制权移交;
b)    正确解释显示信息。驾驶员识别出造成发出RA的冲突飞机(显示器上红色方框)并正确应对;
c)    要求改变垂直速度的RA,RA显示出5秒内在正确方向上的初始反应。驾驶员的反应行为必须集中在应对RA的飞机机动和机组配合方面,从而避免干扰。开始机动后,在飞行负荷允许的情况下, 如果机动需要偏离当前ATC的指示或批准,应使用标准术语尽快通知ATC;
注:第三部分,第三章,3.2 c) 1)申明了驾驶员应当对 RA 立即做出反应并按其指示操作,除非这样做会威胁飞机安全。
d)    对于不要求改变垂直速度的RA,注意力应集中在后续RA上,包括准备对前面RA如要求改变垂直速度的修正。应避免对正确及时做出反应的任何干扰。
e)    对先前RA的修正的识别和正确应对:
1)    对增加垂直速度 RA,RA 显示后的 2 1/2 秒内增加垂直速度;
2)    对反向 RA,RA 显示后的 2 1/2 秒内开始机动;
3)    对 RA 减弱,RA 显示后的 2 1/2 秒内修正垂直速度以开始回到平飞状态;和 f
4)    对 RA 增强,RA 显示后的 2 1/2 秒内开始机动以满足 RA 的修正量;
f)    识别交叉相遇的高度并正确应对该RA;
g)    对于不要求改变垂直速度的RA,RA显示器上垂直速度针或俯仰角仍处于红区外;
h)    对保持垂直速度RA,不减小垂直速度。驾驶员应知道保持速度RA可能造成从冲突飞机所在高度穿过;
i)    如果合理决定不遵守RA,垂直速度不能与RA显示方向相反;
j)    当RA减弱以及提示“冲突解除”时,立即回到当前许可来改平飞机使得与当前许可的偏离最小; 在机组工作负荷允许的情况下尽快通知ATC;
k)    可能时,应对RA时遵守ATC许可。例如,当应对减少爬升或减少下降RA时,如果航空器可以在指定高度改平则应当改平;
l)    当ATC和RA的指令冲突时遵守RA,在机组工作负荷允许的情况下尽快使用标准术语通知ATC;
m) ACAS多航空器逻辑及其限制的相关知识,以及ACAS能够通过向其中一架飞机上升或下降来优化两架飞机的间隔。例如,当选择RA时,仅当ACAS发现该航空器有威胁时认为其为冲突飞机。这样,ACAS才可能针对一架冲突飞机发出RA,造成向另一冲突飞机但无潜在威胁者机动。如果第二架冲突飞机成为威胁,则RA提供针对其的修正间隔;
n)    对RA不做反应或反方向机动的后果的相关知识;和
o)    当航空器在最大高度同时发出爬升RA时立即做出反应。
4.    ACAS初始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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