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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程序 AC-91-FS-2015-27

时间:2020-04-05 08:47来源:蓝天飞行翻译公司 作者:民航翻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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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在95%的概率内,导航系统的认证性能等于或者小于0.6km(0.3NM)。其中包括:
1)    GNSS 导航系统具有进近运行授权;
2)    多传感器系统将惯性基准组件与经认证 DME/DME 或者 GNSS 结合使用;
3)    RNP 系统获得批准,至少可用于 RNP 0.3 运行;
b)    APV/baro-VNAV设备可用;
c)    航空器和机载系统已获得相应的APV/baro-VNAV进近运行认证;
d)    航空器装备有完整的LNAV/VNAV系统,该系统使用精确的气压高度表作为拨正源;
e)    VNAV高度、所有相关的程序和导航资料均是从导航数据库中读取,依靠质量保证措施保证数据的完好性。
注 1:使用 TSO C-145/146 或等效文件认证的 III类或 IV 类 SBAS航电设备,可批准获得 APV/baro-VNAV程序运行资格。
注 2:针对 APV/baro-VNAV 运行的批准程序、航空器需求和航空器系统需求的指南详见基于性能的导航(PBN)手册(9613 号文件)的第二卷附篇和 TSO C-145/146。
1.3.3    公布 LNAV/baro-VNAV   程序时,应对进近区域进行障碍物评估,评估障碍物是否穿透附件14 规范中定义内进近面、内过渡面和复飞面。如果上述面被障碍物穿透,在 OCA/H 中将考虑额外的限制因素。
1.4    运行限制
1.4.1    驾驶员负责对所公布的最低高度/高进行必要的低温修正。所公布的最低高度/高包括:
a)    起始进近航段和中间进近航段的高度/高;
b)    DA/H;
c)    复飞段的高度/高。
注:在设计程序中已考虑了低温对最后进近航迹垂直航径角(VPA)的影响,即便在低温条件下也能保障其最后进近航迹的安全。
1.4.2    温度低于公布的最低值
如果机场温度低于程序公布的机场最低温度时,则不允许执行 baro-VNAV  程序,除非飞行管理系统(FMS)中装备了经批准的能在最后进近阶段进行低温补偿功能。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机场温度高于设备的审定最低温度限制,则可以忽略公布的最低温度限制。但当温度低于公布的最低温度时,且航空器的 FMS不具备最后进近航段内实施低温补偿功能,仍然可使用 LNAV 程序,只要满足下列条件:
a)    公布了常规的RNAV非精密进近程序和APV/LNAV进近的OCA/H;
b)    驾驶员对所有公布的最低高度/高进行了高度表低温修正。
1.4.3    垂直航径角(VPA)偏差值表格
1.4.3.1 VPA 偏差值表格提供了与机场温度相对应的实际垂直航径角。该表格可用于向飞行机组说明尽管没有温度修正的航电系统在最后进近阶段也能显示程序公布的垂直航径角,但实际垂直航径角与其从航电系统获得的信息是不一致的。不允许驾驶员根据下述表格,对照公布的垂直航径角调整所飞的 VPA; 也不允许根据下述表格对航电系统的最后进近阶段 VPA 温度修正功能进行干预。当机场气温低于程序公布的最低气温时,不应使用无修正功能的 baro-VNAV 引导。下面两个表格分别显示了在平均海平面标高和 6000ft 标高两个机场的最低温度偏差。

MSL 机场的 VPA 偏差值    表
6000ft 机场的 VPA 偏差值
注:表和表中的值并不代表该标高机场的实际计算值。
1.4.3.2 某些 baro-VNAV 系统依据驾驶员输入的机场(也是高度表拨正源)温度对仪表进近程序的垂直航径角进行温度修正。操纵具有该功能航空器的驾驶员可认定显示的角度是修正后的垂直航径角,因此 VPA 偏差值表格不再适用。
1.4.4    高度表拨正
只有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才能执行 baro-VNAV 程序:
a)    实时的当地高度表拨正源可用;
b)    用相应的QNH/QFE进行航空器高度表拨正。 远距离高度表拨正不能支持 baro-VNAV 进近程序。
1.4.5    垂直引导的灵敏度
1.4.5.1 baro-VNAV 垂直引导显示灵敏度随不同的设备而变化。然而驾驶舱显示器上显示的垂直航径偏差必须合理设置并具有足够的灵敏度,以保证驾驶员能将垂直航径偏出 VPA 的范围限制在:
a)    +30m(+100ft);和 b)    -15m(-50ft)。
1.4.5.2    垂直航径偏差
当设备不满足于这些准则时,baro-VNAV 的运行批准应需要运行评估和特殊的机组程序,其中可能包括了飞行指引仪或自动驾驶系统的可用性和使用需求。
注:部分已有的 baro-VNAV 垂直航径偏差显示的图形比例为:2.5cm(1 英寸)代表 121m(400ft), 如此设置使驾驶员难以达到航径保持容差要求。
1.4.6    LNAV 的 FAF 和 MAPt 仅用于 baro-VNAV 程序的编码,并不是用于防止在 FAP 点下降或者限制 DA/H。
第2章
基于 SBAS 的 RNAV 进场和进近程序
2.1    假设条件和 ILS 精度当量方法
21.1    通过使用 ILS 精度当量方法来演示验证 SBAS 的精度性能。目前 SBAS 没有被划入精密进近系统范畴内,因为其并不满足空间信号性能要求。ILS  精度当量方法基于以下条件:
a)    空间信号的性能满足《附件10》中关于SBAS APV I和APVII的要求;
b)    GNSS航电设备满足RTCA DO  229C最低运行性能标准(MOPS)或者等效的IFR审定标准要求; c)    APV角度化显示水平和垂直飞行技术误差(FTE),类似于ILS;
d)    水平FTE和垂直FTE是不相关的;
e)    水平NSE和垂直NSE是不相关的;
f)    当对正跑道的复飞程序的第一个航段编码为TF时,系统将保持NPA模式直至到达复飞程序的第一个航路点的起始转弯点(见RTCA DO 229C 2.2.1.7章节);
g)    决断高度/高由气压高度表中读出。
2.1.2    试飞验证表明其精度等同于 ILS。验证当量特性的数据库包括 429 次进近,该数据库是 CRM数据库的两倍还多。使用了两种标准验证当量特性。这两种标准分别是:
a)    《ILS运行碰撞危险模型(CRM)手册》表II-3-6中查得的1200m、4200m、7800m等处的总系统误差要求;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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