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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程序 AC-91-FS-2015-27

时间:2020-04-05 08:47来源:蓝天飞行翻译公司 作者:民航翻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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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指定高度/高转弯:转弯高度/高;和
2)在指定转弯点转弯:机场标高+假定以 10%的爬升梯度从 DER 到指定转弯点。
b)    速度:见 2.3.6,“转弯速度”;
c)    风:如果有风的统计资料可用,应使用最大 95%概率的全向风。如果没有风的资料,则使用 56km/h
(30kt)全向风;
d)    飞行技术容差:
1)驾驶员反应时间 3 秒;和;
2)进入坡度时间 3 秒(共 6 秒,见图)。
2.3.7.2 当障碍物妨碍在 DER 或到达某高度/高之前转弯,则需要规定更早的转弯点或最小转弯高度/ 高。
表转弯离场最大速度
航空器分类    最大速度 km/h (kt)
A    225 (120)
B    305 (165)
C    490 (265)
D    540 (290)
E    560 (300)
H    165 (90)
图有航迹引导的直线离场区
图程序设计梯度
图  转弯离场—在定位点转弯
第3章全向离场
3.1    总则
3.1.1 如果设计的离场不提供航迹引导,则使用全向方法制定离场准则。
3.1.2 如果有障碍物不允许制定全向程序的地方,必须:
a)    设计飞行标准仪表离场航线(SID);或
b)    保证云高和能见度使之有可能用目视避开障碍物。
3.2    离场起始
3.2.1   离场程序的起点是在跑道的离场端(DER),即起飞区域的末端(跑道末端或净空道末端)。
3.2.2  由于起飞离地点的不同,设计离场程序假定在到达机场标高以上 120 m(394 ft)时开始转弯,此时飞机至少距跑道头 600 m。
3.2.3 程序通常从距跑道头 600m 的一点开始转弯设计/优化。但是,某些情况下转弯在 DER(或某规定点)之后开始,这种情况必须在离场图中注明。
3.2.4  对 H 类程序,转弯程序可始于标高以上 90 m(295 ft),最早转弯点为跑道头/最后进近和起飞区。
3.3    程序设计梯度(PDG)
3.3.1 除非另有规定,离场程序设计采用 3.3%(直升机 5%)的程序设计梯度(PDG),和在跑道中线延长线上直线上升直至机场标高以上 120 m(394 ft)(直升机 90 m(295 ft))。
3.3.2 基本程序保证: a)在能规定转弯之前,航空器必须在跑道中线延长线上上升至 120 m(394 ft);和 b)在能规定大于 15°的转弯之前,必须提供至少 90 m(295 ft)的超障余度。
3.3.3 全向程序的设计使用以下任何一种组合:
a)标准情况:在没有障碍物穿透 2.5%障碍物鉴别面(OIS)和满足 90 m(295 ft)超障余度的地方, 使用 3.3%梯度上升至 120 m(394 ft)就能满足向任何方向转弯的超障要求(见图,1 区)。
b)规定转弯高度/高:如果由于障碍物的原因不可能在 120 m(394  ft)做全向转弯,程序必须规定 3.3%上升至一个能进行全向转弯的高度/高(见图,2 区)。
c)规定程序设计梯度(PDG):在有障碍物的地方,程序可规定一个大于 3.3%的最小梯度爬升至允许转弯的规定高度/高(见图,3 区)。
d)扇区离场:在有障碍物的地方,可规定扇区,在扇区内规定最小上升梯度或最低高度/高(例如“直线爬升至高度/高——开始向东/0°— 180°扇区转弯和至高度/高——开始向西/180°— 360°扇区转弯”)。
图全向离场的 1 区,2 区和转弯起始区
图  全向离场 3 区
第4章公布的离场资料
4.1    总则
4.1.1 以下各节所列的资料必须向运营人员公布。
注:标准离场航线按照附件十一附篇 3 确定代号,仪表离场图按附件四出版。
4.1.2  必要时,转弯后飞行一个航向切入规定的径向/方位,这种程序必须确定:
a)    转弯点;
b)    要保持的航迹;和
c)    要切入的径向/方位。
例如:“在 DME 4km 左转至 340°航迹,切 VOR R020”;或“在 DME 2 左转至 340°航迹,切 VOR R020”。 4.1.3  如果离场限于具体的航空器分类使用(见第四部,第一章.1.3 节),应清楚注明。
4.1.4 如果云高和能见度最低标准是限制准则时,这个资料应予公布。
4.1.5  如果没有合适的 DME 或定位点可用,则程序设计梯度以如下形式表述:“50  m/km(300 ft/NM)”。
4.1.6  当合适的 DME  或定位点可用时,程序设计梯度由 DME  距离和相关高度/高来规定(如,“距DME15km,高 1000m”或“距 DME15,高 1000m”)。
4.1.7  转弯点通过定位点或高度/高来识别(如“,
在 DME4km”或“在 120m”(“在 DME2”或“在 400ft”))。
4.1.8 如果公布了仪表气象条件(IMC)下的飞越障碍物梯度,将建立机场运行最低标准作为仪表程序的备用。
4.1.9 附加的具体的高/距离信息包含在图中以便监视航空器相对于关键障碍物的位置。
4.1.10  如果不需要在距跑道头 600m 处开始转弯,则初始转弯在 DER 开始。该信息应标注在离场图上。
4.1.11 离场程序的开发是为了程序化的分隔空中交通。为达到此目的,程序必然同时涉及到高度/高度层,他们与超障余度要求无关但用来程序化的分隔进近和离场的空中交通。如表所示,这些高度/ 高度层应在图上标出。由于电子设备制造商不同,致使正确的绘制高度/高度层的方法就不同。
4.2    标准仪表离场(SIDs)
4.2.1   对标准仪表离场(SIDs),必须公布所有的航线、关键点、定位点和高度/高(包括转弯高度/高)。
4.2.2 应布以下资料:
a)    穿透 OIS 面的重要障碍物;
b)    穿透 OIS 面而靠近跑道的障碍物的位置和高,无论何时有靠近跑道的障碍物而不考虑公布 PDG时,在标准仪表离场(SID)图中应有注明;
c)    在离场区内的最高障碍物和区域外决定程序设计的重要障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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