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05 08:47来源:蓝天飞行翻译公司 作者:民航翻译 点击:次
To view this page ensure that Adobe Flash Player version 9.0.124 or greater is installed. ILS 或 NDB 跑道 35L 8.5.1.2.4 直升机程序。直升机进近至一条跑道采用与固定翼航空器进近相同的方法进行识别,在最低标准表中应包括 H 类。直升机进近至区域内一点或一个直升飞机场应通过用于最后进近引导的导航设备类型进行识别,其后为最后进近航迹或径向线。例如: VOR 235 8.5.1.2.5 盘旋进近。当图上只提供盘旋最低标准时,进近程序通过最后提供最后进近引导的导航设施进行识别,其后加一个字母,字母从 A 开始。如果机场上(或机场附近)有两个及以上的进近程序,则应使用不同的字母来标识。如果程序的仪表部分相同,但同一个程序的盘旋航迹不同,公布只有一个图名的一个程序,并且在程序中描述不同的盘旋程序。同一机场、同一城市的所有机场或一个国家内相同城市名的其它机场的程序的后缀字母不能相同。例如: VOR-A VOR-B NDB-C 8.5.1.3 相同程序的识别 8.5.1.3.1 如果同一机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程序仅通过无线电导航设备类型无法区分,则在无线电导航设备类型之后加上一个从 z 开始编号的字母作为后缀。例如: VOR Z Rwy 20 VOR Y Rwy 20 8.5.1.3.2 在下列情况下,应使用一个字母的后缀: a) 相同跑道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类型的导航设备来保障不同的进近; b) 若两个或两个以上复飞与共同的进近相组合,每个程序通过一个后缀字母来识别; c) 不同航空器类型的不同程序使用相同类型的无线电导航设备; d)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进场使用共同的进近,并且在不同的图上公布,每个进近通过一个后缀字母来识别。如果进场要求外加的无线电导航设备,这些设备应在图上加以描述。例如: ILS Z Rwy 20(平面图中应给出“DNA VOR 进场”) ILS Y Rwy 20(平面图中应给出“CAB VOR 进场”) 8.5.1.4 外加的设备要求 8.5.1.4.1 执行进近程序所需的所有导航设备,且在程序识别中未提及的的,应在航图的标注项中标明。 例如: NDB 进近中标明“要求有 VOR”。 NDB 进近时需要两套 ADF,即标明“要求有两套 ADF”。 “从 XXX NDB 台入航,在中间点切换至 YYY NDB 台”。 VOR/DME 进近中标明“要求有 DME”。 8.5.1.4.2 运行搭载支持较低的最低标准的设备,须清楚地记载在最低标准表中。在这种情况下,没有 必要在图中注明。见 8.5.1.5 节“最低标准表”。 8.5.1.5 最低标准表 每一类航空器的 OCA/H 均须公布在该图的最低标准框中。当 OCA/H 以特定的导航设施(如梯级下降定位点)、或特定的导航功能(如 LNAV/VNAV)、或 RNP 值为基础时,则须将此点明确标识。例如: OCA/(OCH) A 类 B 类 C 类 D 类 H 类 LANV/VNAV 560(250) 560(250) 630(320) 630(320) 560(250) LANV 710(400) 710(400) 810(500) 810(500) 710(400) 或 OCA/(OCH) A 类 B 类 C 类 D 类 H 类 VOR/DME 610(300) 610(300) 610(300) 610(300) 610(300) VOR 660(350) 660(350) 660(350) 660(350) 660(350) 或 OCA/(OCH) A 类 B 类 C 类 D 类 H 类 I 类 210(170) 210(170) 220(180) 230(190) 210(170) RNP0.3 290(250) 290(250) 290(250) 290(250) 290(250) 表航图中的高度/飞行高度层 高度/飞行高度层“窗口” 17000 10000 FL220 10 000 “最低” 高度/飞行高度层 7000 FL60 “最高” 高度/飞行高度层 5000 FL50 “强制性” 高度/飞行高度层 3000 FL30 “建议” 高度/飞行高度层 5000 FL50 “预计” 高度/飞行高度层 预计 5000 预计 FL50 图文字描述 图 程序高度/高 VS. 梯级下降定位点的最低高度 第5 篇航路准则 第1章航路准则 1.1 总则 1.1.1 使用航路准则制定的程序,假定航空器是在正常情况运行,为满足附件六飞机性能操作限制的要求,必须由运营人分别考虑。 1.1.2 使用两种方法确定航路超障区: a) 简化法,也是标准方法;和 b) 改进法,当简化法受限时使用。 1.2 超障区 1.2.1 简化法中超障区分为中间的主区和两侧的缓冲区。改进法中超障区分为中间的主区和两侧的副区。主区的宽度相当于 95%概率的可容度(2 SD),区域的总宽度相当于 99.7%概率的可容度(3 SD)。 1.2.2 副区宽度的缩减 航路运行的副区可根据以下因素缩减: a) 如果有飞行运行经验的有关资料; b) 对导航设施的定期飞行检查,以保证导航信号优于标准信号,和/或 c) 雷达监视。 1.2.3 无航迹引导的区域 如果没有提供航迹引导,例如在航路导航设施的有效覆盖以外,则在具有航迹引导的最后一点的主区宽度向外扩大 15°,缓冲区宽度(简化法)或副区宽度(改进法)逐渐减小至零,至无航迹引导区为止, 在无航迹引导区内使用全最小超障余度(M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