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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飞行包(EFB)运行批准指南 AC-121-FS-2018-031R1

时间:2020-04-17 10:33来源:蓝天飞行翻译公司 作者:民航翻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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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
咨询通告
编    号:AC-121-FS-2018-031R1
下发日期:2018年8月13日
电子飞行包(EFB)运行批准指南
1.目的
本通告描述了电子飞行包(EFB)的功能、特点和加载的主要应用,为航空运营人评估EFB应用软件和使用EFB提供了设计和使用指南,为局方开展对EFB的运行批准提供依据和指导。
2.适用范围
本通告适用于按照CCAR121部、CCAR135部运行的航空运营人。
3.背景
EFB作为航空公司运行信息使用和管理的重大革新之一,近年来已在世界各国航空公司得到了广泛应用。为适应EFB技术的快速发展,推动EFB的规范应用,特别是便携式EFB的使用,国际民航组织(ICAO)采纳了关于EFB的标准和建议措施(SARPs)并发布了相应的指导手册,美国联邦航空局(FAA)、欧洲航空安全局(EASA)等多个国家或地区的民航当局也相应地对其EFB运行规章进行了修订。
目前中国民航的EFB应用已步入了快速发展阶段。根据我国EFB运行和审定经验,并考虑到与全球行业规章的协调一致,本次通告修订重新定义了EFB的功能分类,完善了运行适用性评估方法和运行批准要求,增加了电子签名、EFB自身位置显示、新增EFB应用软件和软件修改等的运行批准指南,并制定了EFB应用软件的开发规范示例。
4.依据及参考资料
a.《航空器的运行》(国际民航公约附件6)
b.《电子飞行包(EFBs)手册》(ICAODoc10020)
c.《电子飞行包的认证、适航和运行使用指南》
(FAAAC120-76C)
d.《电子飞行包的使用批准》(FAAAC120-76D)
e.《电子飞行包(EFBs)的适航和运行考虑》
(EASAAMC20-25)
f.《电子飞行包组件的安装》(FAAAC20-173)
5.定义
下列定义仅适用于本通告,可能与其他材料中包含的定义有所不同。
5.1EFB
EFB是一种由硬件和软件组成,用于驾驶舱或客舱以支持飞行运行的电子信息系统。EFB能显示多种航空信息数据或进行基本的性能、配载等计算,其主要功能传统上是使用纸质材料或是由航空公司的飞行签派向机组提供数据来完成的。EFB显示运行信息的方式与其拟取代方式应具有同等的可达性、可用性和可靠性。
5.2EFB应用软件
加载在EFB上具有支持运行功能的应用软件。EFB应用软件的失效状况类别为轻微危害或无安全影响,不需要适航批准。
5.3固定装置
固定装置用于固定便携式EFB,分为安装式固定装置和便携式固定装置。安装式固定装置永久固定在航空器上,其安装需要适航批准。便携式固定装置属于临时安置的便携式设备或组件(如膝板、吸盘、可拆卸式托盘等),不需要适航批准。
5.4EFB管理员
EFB管理员是运营人授权管理公司EFB的人员,负责运营人和EFB供应商之间的主要联系。其主要责任是确保EFB安全正确使用,硬件符合相关规范,不会安装任何未被授权的应用软件,装载在EFB中的应用软件和数据包是当前有效的。
6.EFB描述和分类
6.1硬件分类
6.1.1便携式EFB
能够显示EFB应用软件的PED。对于便携式EFB:
(1)飞行机组必须可控并无需工具和维护活动,就能方便地从固定装置上移除或联结到固定装置上;
(2)能够临时连接到现有的飞机电源插座为电池充电;
(3)可以连接到安装式飞机电源、数据接口(有线或无线)或天线。
在本通告中,支持EFB功能的组件,如果按照CCAR21部或者作为适当改装按照CCAR43部纳入飞机的型号设计,则被认为是安装式组件;其他组件(如便携式固定装置、外部GPS、便携式无线发射器、线缆等),不管多长时间才从飞机上移除一次,都被认为是便携式组件。适航规章不适用于便携式EFB组件。EFB应用软件在安装式显示器上的显示要与安装式航电设备的显示有一定的差别,使机组能够分辨安装式航电显示和补充或辅助的EFB显示。
当一个便携式EFB未显示EFB应用软件时,该设备不再具有便携式EFB功能,应被视为一个普通的PED。在飞机上使用任何PED都应遵循PED的相关规章(CCAR91.23条、121.573条、135.145条等),以确保PED不会以任何方式干扰飞机的运行。
6.1.2安装式EFB
按照相应适航规章安装的EFB,被视为航空器的一部分。6.2软件分类
EFB应用软件分为A类和B类,可以加载在便携式或安装式EFB上。只要保证未经适航批准的应用软件不会对经批准的应用软件产生不利影响,就可以安装在安装式EFB上。EFB应用软件开发应遵循附件D“EFB应用软件开发规范(示例)”或等效的软件质量保证要求。
6.2.1A类应用软件
(1)失效状况类别为无安全影响,附件A提供了可接受的A类应用软件列表;
(2)不能替代或取代任何适航或运行规章要求的纸质材料、系统或设备;
(3)不要求特别的使用批准,A类具体应用软件不需要在运行规范中列出和管控。
6.2.2B类应用软件
(1)失效状况类别为轻微危害,附件B提供了可接受的B类应用软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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