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1-22 11:09来源:蓝天飞行翻译公司 作者:民航翻译 点击:次
To view this page ensure that Adobe Flash Player version 9.0.124 or greater is installed. B (e)中断起飞。中断起飞可以在飞机正常起飞滑跑期间达到某个合理速度时进行,该速度的确定应考虑飞机特性、跑道长度、道面条件、风向风速、刹车热能和可能严重影响安全或者飞机的其他有关因素 B∗ B Ⅲ.仪表程序 (a)区域离场和区域进场。在完成这些动作期间,驾驶员应当: (1)遵守实际的或者模拟的空中交通管制指令(包括指定的方位线); (2)正确使用可用的导航设施。 区域离场或者区域进场之一,可以按照本规则第 121. 465条(d)款放弃。 B B B∗ 动作/程序 要求模拟仪表条件 要求在飞机上完成 允许模拟机上完成 允许训练器上完成 允许按照本规则第 121.465条 (d)款放弃检查 (b)等待。包括进入、保持、脱离等待航线图。 可以与区域离场或者区域进场结合进行 B B B (c)ILS和其他仪表进近。应当包括下列项目: (1)至少1次正常ILS进近 B B (2)至少1次模拟一台发动机失效的人工操纵ILS进近。 应当在进入最后进近航道之前模拟发动机失效,并保持到接地或者完成中断进近程序 B (3)至少1次非精密进近程序,该程序是合格证持有人很可能使用的有代表性的非精密进近程序 B B (4)至少在一程序下降设施上演示1次非精密进近程序, 该程序是合格证持有人经批准使用的本款第 (3)项以外的进近程序 B B 每次仪表进近应当按照所用进近设施经批准程序和限制进行。仪表进近开始于飞机飞越所用进近程序的起始进近点,结束于飞机在跑道上接地或者完成中断进近形态的转换。 仪表条件不必模拟到低于接地区之上 30 米 (100英尺) (d)盘旋进近。如果合格证持有人经批准的盘旋最低标准低于300米/5000 米,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至少作一次盘旋进近: (1)进近到经批准最低盘旋进近高度的那部分应当在模拟仪表条件下进行; (2)进近应当作到经批准最低盘旋进近高度,然后改变航向并作必要的机动(按照目视参考),保持能在跑道上正常着陆的飞行航道,该航道与模拟仪表最后进近航道至少差90度; (3)盘旋进近不得有过大的机动动作,不得超过该飞机正常使用限制。坡度不得超过30度。 B B∗ B∗ 动作/程序 要求模拟仪表条件 要求在飞机上完成 允许模拟机上完成 允许训练器上完成 允许按照本规则第 121.465条 (d)款放弃检查如果存在该驾驶员不能控制的当地条件,阻止做该动作, 或者使其不能按照要求完成,则可以按照本规则第 121. 465条(d)款规定放弃检查。 但是,该动作不得在连续两次熟练检查中按照此规定放弃检查。如果合格证持有人手册中禁止副驾驶在本规则运行中做盘旋进近,则对副驾驶不要求盘旋进近动作 (e)中断进近 (1)每个驾驶员应当至少完成一次从 ILS 进近中中断进近 B∗ (2)每个机长应当至少再完成一次中断进近 P∗ 应当至少完成一次完整的经批准中断进近程序。由实施检查的人员确定,在中断进近期间任何时刻,可以要求模拟发动机失效。这些动作可以单独完成,也可以与本附件第Ⅲ条或者第Ⅴ条要求的动作结合进行。至少一次中断进近应当在飞机上完成。 Ⅳ.空中动作 (a)大坡度转弯。 应当在每个方向完成至少一次大坡度转弯。每个大坡度转弯应当用45度坡度,航向改变至少 180度,但不大于360度 P P P (b)接近失速。 对于本动作,当出现可以察觉的抖振或者开始进入失速的其他反应时,即达到了接近失速。 除后面规定者外,应当至少按照下列要求做三次接近失速: (1)一次起飞形态(只用零襟翼起飞形态的飞机除外); (2)一次光洁形态; (3)一次着陆形态。 由实施检查的人员确定,一次接近失速应当以上述形态之一并在15至30度坡度转弯中完成。本款要求的三次接近失速中的两次可以放弃检查。 如果合格证持有人经批准可以签派失速警告设备不工作的飞机飞行,则在这些动作期间不得使用该设备。 B B B∗ 动作/程序 要求模拟仪表条件 要求在飞机上完成 允许模拟机上完成 允许训练器上完成 允许按照本规则第 121.465条 (d)款放弃检查 (c)特有飞行特性。从该机型特有的飞行特性中改出 B B (d)动力装置失效。 除某些动作明确要求需在动力装置模拟失效时完成外,实施检查的人员可以在检查期间任何时刻要求模拟动力装置失效 B Ⅴ.着陆和进近到着陆 尽管允许一些动作可以结合完成,或者可以放弃,或者可以使用模拟机,但是,所有机长的熟练检查和副驾驶在一机型上的首次熟练检查应当至少做两次实际着陆 (一次全停)。着陆和进近到着陆应当包括下列各项,但在合适时,可以将一项以上的动作结合进行: (a)正常着陆 B (b)从ILS 进近到着陆,如果存在该驾驶员不能控制的情况妨碍实际着陆,实施检查的人员可以允许其进近到他判断能完成全停着陆的一点而不着陆 B∗ (c)侧风着陆,按照当时气象、机场、交通条件可行程度确定的侧风条件 B∗ (d)按照下列要求,模拟发动机失效后机动到着陆: B∗ (1)对于三发飞机,以失去两台发动机 (中和一外侧发动机)的经批准程序机动到着陆 B∗ (2)对于其他多发飞机,模拟 50% 的动力装置失效并在飞机一侧模拟失去动力时机动到着陆 B∗ 对于本条(d)款第(1)和第(2)项要求,副驾驶可以只模拟最临界的一台发动机失效。如果驾驶员在有视景模拟机上满足本条(d)款第(1)或者第(2)项要求,他还应当在飞行中模拟最临界的一台发动机失效机动到着陆。 动作/程序 要求模拟仪表条件 要求在飞机上完成 允许模拟机上完成 允许训练器上完成 允许按照本规则第 121.465条 (d)款放弃检查 (e)如果合格证持有人经批准的盘旋最低标准低于 300B∗ 米/5000米,则模拟盘旋进近条件下的着陆。 但是,当在 飞机上完成时,如存在该驾驶员不能控制的情况妨碍着 陆,实施检查的人员可以允许其进近到他判断能完成全 停着陆的一点而不着陆 #(f)中断着陆,包括正常中断进近程序,约在跑道之上 B 15米(50英尺)并飞越跑道入口时中断着陆。 本动作可 以与仪表进近、盘旋进近、或者中断进近程序结合,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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