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1-18 17:46来源:CAAC 作者:民航翻译 点击:次
To view this page ensure that Adobe Flash Player version 9.0.124 or greater is installed. (3) 供飞行组使用的、安全运行所必需的仪表和设备的照明; (4) 客舱灯光; (5) 在每一个机组成员座位处配置一个电筒。 (b) 航空器在夜间、云上运行或者局方另外规定的其他期间,应当按规定开启或者显示灯光。 第 91.409 条 马赫表 所有以马赫数来表示其速度限制的固定翼飞机,还应当装备一个马赫表(当马赫数仅用于空中 交通服务时,可用空速表导出马赫数)。 第 91.411 条 无线电通信设备 (a) 除本条(b)规定的情况外,航空器应当装有适当的无线电通信设备,以便能够: (1) 出于机场管制目的而进行的双向通信; (2) 在飞行中随时接收气象资料; (3) 在飞行中的任何时间,至少和一个地面通信站以及局方规定的其他航空电台和频率进行双 向通信。 (b) 对于实施航空作业运行的固定翼飞机,应当按下述规定安装无线电通信设备: (1) 按仪表飞行规则或在夜间运行的固定翼飞机应当装有能在局方规定的频率上同地面通信站 进行双向通信的无线电设备; (2) 除经特别批准外,按目视飞行规则运行、但受管制飞行的固定翼飞机应当装有能在飞行中的 任何时间、在局方规定的频率上同规定的地面通信站进行双向通信的无线电通信设备; (3) 除经特别批准外,在水面上空和局方规定的特定空域飞行的固定翼飞机必须装有能在飞行中的任何时间、在局方规定的频率上同规定的地面通信站进行双向通信的无线电通信设备。 (c) 为确保在飞行中任何时间至少可与一个地面站建立双向通信联系,航空器应当至少装有: (1) 两台发射机; (2) 两个麦克风; (3) 两副耳机或一副耳机和一个扬声器; (4) 两台独立的接收机(如果其任何部分的功能都不依赖于另一台接收机,则认为其是独立的)。 (d) 本条(c)(2)要求安装的麦克风应当为吊杆式或喉式,并且在过渡高度层或者过渡高度下飞行 时,在驾驶舱值勤的所有飞行组成员都必须通过麦克风通话。 (e) 本条(c)中要求的双套无线电通信不超过一套设备发生故障或不能工作时,航空器仍可从不 能修理或更换零部件的地点飞到能够修理或更换零部件的地点,但不可载运旅客。 (f) 当在航路上需要甚高频和高频两种通信设备,并且航空器上有两台甚高频发射机和两台甚 高频接收机时,则只要求一台高频发射机和一台高频接收机。 (g) 上述所要求的无线电通信设备必须能在 121.5 兆赫航空应急频率上进行通信。 第 91.413 条 导航设备 (a) 所有航空器应当装有必要的电子导航设备,以便使航空器在飞行中任何阶段能够: (1) 按照其飞行计划飞行; (2) 按照空中交通管制的要求飞行(经局方同意,可在目视飞行规则下通过目视参考地标来完成 导航的飞行除外)。 (b) 为确保在飞行的任何阶段能够符合本条(a)的要求,航空器至少应当装备两台独立的电子导 航装置(如果一台导航设备的任何部分功能都不依赖于另一台导航设备,则认为其是独立的),但是一台可以同时接收无线电通信和导航信号的接收机,可以用来代替一台独立的无线电通信接收机和一台独立的导航信号接收机。 (c) 本条(b)要求的双套导航设备不超过一套设备发生故障或不能工作,航空器仍可从不能修理 或更换零部件的地点飞到能够修理或更换零部件的地点,但不允许载运旅客。 (d) 当空中交通管制部门规定的特殊空域(如要求导航性能、缩小垂直间隔等)飞行时,还应当 安装保证航空器按规定飞行的设备。 (e) 对于拟在仪表气象条件下着陆的飞行,航空器必须安装能够接收引导信号的无线电设备,引 导航空器至可以进行目视着陆的某一点。该设备必须能够在每一拟在仪表气象条件下着陆的机场和 任何指定的备降机场提供这种引导。 第 91.415 条 应急和救生设备 (a) 所有航空器应当装备有与允许载客量相应的、足够的并易于取用的急救包。 (b) 所有航空器应当至少按下述要求配备其喷射时不会使机内空气产生危险性污染的手提灭火 瓶: (1) 驾驶舱内或驾驶舱附近应当装备至少一个手提灭火器,并应放置在飞行机组成员易于取用的 位置; (2) 每一个与驾驶舱隔开而飞行组又不能很快进入的客舱,但对于容纳多于 30 名乘客的客舱内, 应当在便于取用的适当地点配备至少两个手提灭火器; (3) 手提灭火器应当存放在易于取用的位置,如果存放位置不是明显可见,则应当有明显的指示 标志; (4) 手提灭火器应当恰当地固定,以免妨碍飞机的安全运行或对机组成员和乘客的安全产生不利 影响。 (c) 所有航空器应当按照下述要求配备座椅和安全带: (1) 每一个 2 周岁以上乘员,必须有一个座椅或者卧铺; (2) 每个座椅或卧铺配有一条安全带; (3) 每个前排的座位(飞行机组或与其平行的座位)有一副肩带(该肩带应当设计成能够在急 剧减速时自动勒住座上人员身体,并在经受规定的固定载荷要求的极限惯性力时,能保护乘员免受 严重的头部伤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