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2-07 11:22来源:CAAC 作者:民航翻译 点击:次
To view this page ensure that Adobe Flash Player version 9.0.124 or greater is installed. F章附则 第60.65条飞行模拟设备等级划分 (a)飞行模拟机等级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各个等级模拟机详细的标准和测试在本规则相应附录的附件1、2和3中规定。 (b)飞行训练器等级划分为1、2、3、4、5和6级,1级作为保留,对于各个等级训练器详细的标准和测试在本规则相应附录的附件1、附件2和附件3中规定。 第60.67条施行 本规则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附录A 飞机飞行模拟机鉴定性能标准附件1 飞机飞行模拟机一般要求 第60.A.1.1条概则 (a)本附件中关于飞机飞行模拟机(以下简称模拟机)和视景系统的某些要求应当有符合性和能力声明支持,并且在指定的情况下记录模拟机的性能,将其结果作为鉴定测试指南的一部分。关于符合性和能力声明的要求在本附件第60.A.1.3条模拟机最低要求的附加说明栏中注明。本附件要求的机场视景图像,应当代表真实的运行机场或代表专门为飞行机组成员进行训练、考试或检查而特别设计的虚构机场。 (1)如果模拟的是真实的运行机场,视景表示和图像内容要与实际机场相匹配,机场的模拟精度应当满足本附件的规定和鉴定等级的要求。机场发生变化后,视景图像也应当进行相应改变。例如增加了跑道或滑行道,现有的跑道加长或永久关闭,跑道的磁方位发生了变化,航站楼、其他机场建筑物或周围地形发生了显著变化等。 (2)如果使用虚构机场,需要评估这些机场(和必要的周边地区)的导航辅助设备与所有相应的航图、图表和其他导航参考资料的兼容性、完整性和精确性。这些项目应当与虚构机场的视景表示和图像内容相匹配,并且应当满足本附件的规定和鉴定等级的要求。提交符合性和能力声明,说明导航辅助设备的安装情况和性能(包括超障保护等)以及在该模拟机上适用的所有仪表进近标准。符合性和能力声明应当参考和说明终端区仪表程序手册中的信息以及所需航图、图表和其他导航资料的注解和可用性。这些资料上应当标明“训练专用”。 (b)本附件规定了模拟机最低要求。对于特定等级模拟机的完整要求,还应当参考本附录附件2和附件3的要求。本附件第60.A.1.3条模拟机最低要求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1)驾驶舱一般构型; (2)模拟机编程; (3)设备操作; (4)教员或检查人员使用的设备; (5)运动系统; (6)视景系统; (7)声音系统。 第60.A.1.3条模拟机最低要求 1. 驾驶舱一般构型 a. 模拟机应当具有一个所模拟飞机驾驶舱的全尺寸复制品,其操纵装置、设备,能够看到的驾驶舱指示器、跳开关,隔板的位置要合适,功能要准确,并可对飞机进行复现。操纵装置和开关的移动方向应与所模拟的飞机一致。驾驶员座椅要有能力使驾驶员达到在所模拟飞机上设计的眼点位置。 对于模拟机而言,驾驶舱应包括从驾驶员座椅调整到最后位置所对应的机身横截面之前的全部空间,包括附加的必需机组成员值勤位置以及驾驶员座椅后方必需的隔板所占用的空间。 b. 影响操作程序或导致可视的驾驶舱指示的跳开关,其位置应当与实际的完全一致、功能应当准确。 2. 模拟机编程 a.飞行中通常遇到的阻力和推力的各种组合对空气动力变化的影响应符合实际飞行条件,包括飞机姿态、阻力、推力、高度、温度、全重、重心位置和构型变化的影响。 b.模拟机的计算能力、精度、分辨率和动态响应,应当满足所对应模拟机等级的要求。要求符合性和能力声明。 c. 应在飞机改进或相应数据发布的6个月内对模拟机的硬件和程序进行更新,除非经事先协调,民航总局另行批准。 d. 地面操纵应达到容许在跑道范围内转弯并对侧风进近着陆时着陆和滑跑有足够控制的程度。 e.地面操纵和空气动力编程应包括:要求符合性和能力声明。应当对模拟机性能进行测试,结果成为鉴定测试指南的组成部分。 (1) 地面效应。要有在地面效应中的升力、阻力、俯仰力矩、配平和功率等数据。 适用于飞机着陆前拉平、平飘以及着陆接地。 (2) 地面反作用。要有起落架支柱压缩变化、轮胎摩擦、侧向力等数据。 飞机着陆接地时产生的反作用,随接地时的全重、空速、下降率等参数的变化而变化。 (3) 地面操纵特性,包括空气动力和地面反作用建模,其中包含转弯操纵、侧风操作、刹车、反推、减速和转弯半径。 f. 模拟机应具有风切变模型,用于进行风切变现象识别和改出程序的飞行训练。教员和鉴定人员能够在下列关键飞行阶段使用这些模型: (1) 起飞滑跑抬前轮之前; (2) 离地时; (3) 初始爬升阶段; (4) 五边进近,低于500英尺离地高度。此要求仅对涡轮喷气运输类飞机适用。应对模拟机性能进行测试,其结果作为鉴定测试指南的组成部分,参见本附录附件4。 如果需要,在满足这些标准(参见本附录附件4)的前提下,可以批准A级和B级模拟机用于风切变训练。风切变模型可由多个独立的、同时出现的风分量构成。 g.模拟机应具备快速而有效地测试模拟机程序和硬件的手段。要求符合性和能力声明。 可以采用自动系统,至少能够完成鉴定测试指南中的一部分测试。 h.应提供模拟机硬件和软件的自动测试,以满足本附录附件2飞机飞行模拟机客观测试的要求。要求符合性和能力声明。模拟机的测试结果应包括模拟机编号、日期、时间、条件、容差以及记录的与飞机标准数据作比较的相关因变量。 鼓励使用自动标记指示超差情况。 i.运动系统、视景系统和驾驶舱仪表的相对响应应密切耦合,以提供综合的感觉提示。X 响应应当在飞机开始响应的300毫秒内。 X响应应当在飞机开始响应的150毫秒内。 (1) 滞后:这些系统应对驾驶员快速有力的操纵输入做出响应。该响应不能早于飞机做出的响应,可在飞机做出响应之后的150或300毫秒内开始。视景变化可以在运动响应之前开始,但是在完成具有不同信息的第一场视景扫描之前,应当出现运动加速度。同时记录的内容有: (1) 驾驶杆、驾驶盘和脚蹬模拟输出信号;(2) 装于运动系统平台、位于驾驶员位置附近合适位置上的加速度计的输出信号; (3) 到视景显示的输出信号(包括视景系统的模拟延迟);(4) 到驾驶员姿态指引仪的输出信号,或民航总局批准的等效测试。应当记录模拟机性能,记录的结果应当与飞机在起飞、巡航、进近或着陆构型状态下的响应数据进行比较,并记录在鉴定测试指南中。 本测试的目的是验证模拟机提供的与飞机响应相似的仪表、运动和视景提示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延迟内。应首选相应旋转轴上的加速度。模拟机的滞后响应是从操纵输入开始到相应的可感知到的仪表指示、视景系统响应或运动系统响应出现来测量的。 (2) 传输延迟。作为满足上述滞后要求的一种替代方法,传输延迟测试可用于演示模拟机系统未超过规定限制,对于A级模拟机限制为300毫秒,B、C、D级模拟机限制为150毫秒。运营人应当通过阶跃信号的传输来测量经历传输后的全部延迟,阶跃信号传输从驾驶员的操纵开始,通过操纵载荷电子设备,并使用握手协议,按正确的顺序与全部模拟软件模块交连,最后通过正常输出接口到达仪表显示、运动系统和视景系统。要求符合性和能力声明。根据驾驶员的飞行操纵输入确定一个可记录的测试起始时间。测试过程中信号的传输应包含正常运算所耗费的时间,并且不得改变信息在软、硬件系统中的流程。传输延迟只需在每个轴上测量一次,与飞行条件无关。如果采用此方法,运营人应分别在俯仰、滚转、偏航方向上至少各完成一次上述测试,来演示与飞机滞后响应有关的模拟机滞后响应。应对模拟机性能进行记录,其结果作为鉴定测试指南的组成部分。 传输延迟是操纵输入和相应硬件(例如仪表、运动系统和视景系统)响应之间的时间。 j. 模拟机应当至少在下面跑道条件下准确地再现停止时间和距离: (1) 块状湿跑道;要求符合性和能力声明。对模拟机的性能应进行记录,其结果作为鉴定性能标准的组成部分。 对于干、湿、结冰跑道条件的客观测试在本附录附件2中说明。 (2) 块状结冰跑道; (3) 接地区域中湿的橡胶残余物。 k. 模拟机应当准确地模拟刹车和轮胎故障的动态特性(包括防滞失效)和因刹车温度高而导致的刹车效应减弱。要求符合性和能力声明。对于初始和定期鉴定要求完成演示并记录。应记录由于刹车温度高而导致刹车效应减弱的模拟机性能,其结果作为鉴定测试指南的组成部分。 模拟机的俯仰、侧向载荷和方向控制特性应能代表所模拟的飞机。 l. 模拟机应当模拟飞机的结冰效应。在初始和定期鉴定中要求进行演示。 m.模拟机的空气动力建模包括: (1) 低高度平飞地面效应; (2) 高高度马赫数效应; (3) 机身结冰效应; (4) 正常推力和反推推力的动态变化对对操纵面的影响; (5) 侧滑产生的非线性气动弹性表现。要求符合性和能力声明,应当包括对侧滑产生的非线性气动弹性表现的计算依据。初始和定期鉴定要求演示结冰效应。应当记录模拟机的性能,其结果作为鉴定测试指南的组成部分。 关于地面效应的进一步信息参见本附录附件2第60.A.2.7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