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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器型号和适航合格审定噪声规定 CCAR-36

时间:2014-11-16 16:51来源:CAAC 作者:民航翻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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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章超音速运输类飞机的噪声限制备用 ]
[第 36.301条噪声限制备用 ]
[E章备用]
F章螺旋桨小飞机和螺旋桨通勤类飞机
第 36.501条噪声限制
    (a)下述飞机必须表明和本章相符:
    (1)申请颁发任一型号证件的正常类、实用类、特技类和运输类螺旋桨小飞机;以及申请颁发任一型号证件的螺旋桨通勤类飞机。    [ (2)备用]
    (3)初级类飞机
    (i)除本条(a)(3)(ii)规定的内容外,对申请初级类型号设计批准书的飞机并且以前未按本规定附件 F审定的,必须表明对本规定附件 G的符合性。
    (ii)对正常类、实用类、特技类飞机,在下述情况下,不要求再表明对本规定的符合性:(A)已具有按中国民用航空规章颁发的型号合格证、(B) 已具有按中国民用航空规章颁发的标准适航证、(C)自型号设计以来尚未有过声学更改、(D)以前尚未按本规定附件 F或附件 G审定并且(E)申请转为初级类的飞机。
    (b)对于 1988年 11月 17日之前完成噪声合格审定试验的属于本内容所规范的飞机,必须根据附件 F中 B部分和 C部分的要求或按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批准的等效程序所测量和规定的噪声级来表明符合性。必须表明飞机的噪声级不大于附件 F中 D部分给出的适用的噪声限制。
    (c)对于 1988年 11月 17日以前未完成噪声合格审定试验的属于本内容所规范的飞机,必须根据附件 G中 B部分和 C部分的要求或按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批准的等效程序所测量和规定的噪声级来表明符合性。必须表明飞机的噪声级不大于附件 G中 D部分给出的适用的噪声限制。
[G章备用]
H章直升机
第 36.801条噪声测量
对于初级类、一般类和运输类直升机,其产生的噪声必须按本规定附件 H的 B部分所规定的试验条件和噪声测量点测量或按照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批准的等效程序测量。对于昀大审定起飞重量不大于 2730公斤(6,000磅)的初级类、一般类和运输类直升机,欲按本规定附件 J表明符合性,其产生的噪声必须按本规定附件 J的 B部分所规定的试验条件和噪声测量点测量或按照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批准的等效程序测量。
第 36.803条噪声评定和计算
根据第 36.801条要求的并按本规定附件 H获得的噪声测量数据必须修正到本规定附件 H的 A部分的基准条件并按本规定附件 H的 C部分或经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批准的等效程序进行评定。根据第 36.801条要求和本规定附件 J获得的噪声测量数据必须修正到本规定附件 J的 A部分的基准条件并按本规定附件 J的 C部分或经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批准的等效程序进行评定。
第 36.805条噪声限制
    (a)除第 36.11条(b)的规定外,申请颁发任一型号证件的初级类、一般类和运输类直升机,必须表明符合本规定附件 H中 D部分规定的第二阶段噪声级,或符合本规定附件 J中 D部分规定的噪声级。
    (b)除本条(d)(2)的规定外,本条包括的直升机,必须表明:对于按照本规定附件 H表明符合性的直升机,其噪声级不大于该附件中 H36.305条规定的适用限制,或:对于按照本规定附件 J表明符合性的直升机,其噪声级不大于该附件 J中 J36.305条
规定的适用限制。    [ (c)备用]
    (d)初级类直升机:
    (1)除本条(d)(2)的规定外,申请初级类型号设计批准书并且以前未按本规定附件 H审定过的,必须表明对本规定附件 H的符合性。
    (2)对于一般类和运输类直升机,在下述情况下,不必再表明对本规定的符合性:
    (i)有按中国民用航空规章颁发的一般类或运输类型号合格证,
    (ii)有按中国民用航空规章颁发的标准适航证,
    (iii)没有型号设计的声学更改,
    (iv)以前未曾按本规定附件 H审定过,并且
    (v)申请转为初级类直升机。
[I~N章备用]
O章使用限制和资料
第 36.1501条程序、噪声级和其他资料
    (a)为获得按本规定审定的噪声级所用的所有程序、重量、形态和构形以及其他资料或数据,包括对飞行、试验和分析所用的等效程序,必须予以制定并经过批准。型号合格审定期间达到的噪声级必须包括在批准的飞机(旋翼机)飞行手册内。
    (b)为了更改或扩展现有飞行数据库而批准补充的试验数据(例如,在声学更改的合格审定中所用的来自发动机静态试验的声学数据)时,供获得该补充数据所采用的试验程序、形态和构形以及其他资料和程序也必须予以制定并经过批准。
第 36.1581条手册、标记和标牌
    (a)飞机飞行手册或旋翼机飞行手册已经得到批准的,飞机飞行手册或旋翼机飞行手册中的经批准的部分,除本规定第 36.1583条规定外,必须包括下列资料。若飞机飞行手册或旋翼机飞行手册未获批准的,则必须在得到批准的其他手册资料、标记和标牌的任何组合中提供这些程序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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