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翻译_飞行翻译_民航翻译_蓝天飞行翻译公司

航空器型号和适航合格审定噪声规定 CCAR-36

时间:2014-11-16 16:51来源:CAAC 作者:民航翻译 点击:

To view this page ensure that Adobe Flash Player version 9.0.124 or greater is installed.


(ii)大于 0.70但等于或小于 0.80,且试验的螺旋方向叶尖马赫数是在基准的螺旋方向叶尖马赫数 0.007之内。
(iii) 大于 0.80,且试验的螺旋方向叶尖马赫数是在基准的螺旋方向叶尖马赫数 0.005之内。对机械式转速表,如果螺旋方向叶尖马赫数大于 0.80,且试验的螺旋方向叶尖马赫数是在基准的螺旋方向叶尖马赫数 0.008之内。
    (d)当试验条件在规定条件之外,必须用批准的程序或下列简化程序作修正:
    (1)必须用加上等于下式的值来把测得的声级从试验日气象条件修正到基准条件:
△ (M)=( HTα-0.7HR)/304.8
式中 HT为试验飞机在噪声测量点正上方飞过时以米表示的高度,HR是在基准条件下以米表示的高度,α是试验日条件下在 500赫处的吸声率,如机动车工程师协会 (SAE) ARP866A号文件所规定。该文件题为“评估飞机飞越噪声用的作为温度和湿度函数的大气吸声标准值”,已按本规定第 36.6条引用。
    (2)必须用代数加法加上△(1)的值来对高度修正测得的声级分贝数。当试验日条件在图 G1规定范围之内时,△(1)=221og(HT/HR)
式中 HT为试验飞机在噪声测量点正上方飞过时的高度,HR为基准高度。当试验日条件在图 Gl规定范围之外时,△(1)=201og(HT/HR)
    (3)必须用代数加法加上△(2)的值来对螺旋方向叶尖马赫数修正测得的声压级分贝数, △(2)=klog(MR/MT)
图 G1不需作吸声修正的测量值窗口
这里 MT和 MR分别代表试验和基准叶尖马赫数。常数 k等于由声级测量值分贝(A)与叶尖马赫数关系曲线所得斜率。k值也可以从批准的数据中确定。当 MT小于 MR时 K的标称值可以用 150。当 MT大于 MR时不得使用标称 k值进行修正。基准螺旋方向叶尖马赫数 MR是相应于在测量点上方基准状态(转速、空速、温度)的马赫数。
    (4)用分贝计算的测得的声级必须对发动机功率用代数方法加上一个增量等于下式的值来进行修正:
△(3)=171og(PR/PT)
这里 PT和 PR是分别代表试验和基准发动机功率。
第 G36.203条结果的有效性
    (a)必须至少飞越测量点 6次。必须由试验结果得出平均的噪声级(LAmax)值在 90%的置信度范围以内。平均的噪声级就是对所有飞越测量点的有效试验飞行经过修正的声学测量值的算术平均数。
    (b)采样的次数必须足够多,以建立统计上不超过±1.5dB(A)的 90%置信度。除非得到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的批准,在取平均时不可略去任何试验结果。
D部分噪声限制
第 G36.301条航空器的噪声限制
    (a)必须用按本附件 B部分和 C部分的规定所测得和修正的噪声数据来证明和本节相符合。
    (b)航空器重量等于或低于 600公斤(1320磅),噪声级不得超过 76分贝(A)。若重量大于 600公斤(1320磅),噪声随飞机重量的对数线性地变化,重量每增大一倍,噪声增加 9.83分贝(A)。直至达到 88分贝(A),即保持不变直至 8618公斤。
第 36部附件 H
根据 H章的直升机噪声要求
A部分基准条件
第 H36.1条总则第 H36.3条基准试验条件第 H36.5条符号和单位
B部分根据第 36.801的噪声测量
第 H36.101条噪声合格审定试验和测量条件第 H36.103条起飞试验条件第 H36.105条飞越试验条件第 H36.107条进场试验条件第 H36.109条在地面接收到的直升机噪声的测量第 H36.111条测得数据的报送与修正
第 H36.113条声的大气衰减
C部分根据第 36.803的噪声评定和计算
第 H36.201条以 EPN分贝为单位的噪声评定第 H36.203条噪声级的计算第 H36.205条详细的数据修正程序
D部分根据第 36.805的噪声限制
第 H36.301条噪声的测量、评定和计算
[第 H36.303条备用]
第 H36.305条噪声级
A部分基准条件
第 H36.1条总则本附件规定了第 36.1条确定的直升机的噪声要求,包括:
    (a)实施根据 H章的直升机噪声合格审定试验所必须遵循的条件和在每个试验过程中根据第 36.801条测量直升机噪声必须使用的测量程序;
    (b)根据第 36.803条将测得的数据修正到基准条件所必须使用的程序和计算以有效感觉噪声级(EPNL)为噪声评定量的程序;
(c)根据第 36.805条必须表明符合性的噪声限制。
第 H36.3基准试验条件
    (a)大气条件飞机位置,性能数据和噪声测量必须修正到下列的噪声合格审定基准大气条件,即假定此条件存在于地面到飞机的高度位置;
    (1)海平面压力 76厘米汞柱(2116Psf)
    (2)环境温度为 25℃(77℉)
    (3)相对湿度为 70%
    (4)无风
    (b)基准试验场地基准试验场地为平整的,且处在包括 10分贝降各点在内的航迹的视线上没有障碍物。
航空翻译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航空器型号和适航合格审定噪声规定 CCAR-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