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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器型号和适航合格审定噪声规定 CCAR-36

时间:2014-11-16 16:51来源:CAAC 作者:民航翻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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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H3测得的和修正后的进场剖面的比较
    (e)水平飞越的噪声源修正

(1)对水平飞越,如果下列三种情况的任何组合
(i)空速偏离基准值。
(ii)旋翼速度偏离基准值。
(iii)温度偏离基准值。导致向前的翼叶叶尖的马赫数偏离基准马赫数,则必须确定声源的噪声修正。这一修正必须根据制造商提供的经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批准的数据确定。
    (2)偏离基准翼叶叶尖马赫数的修正,必须根据以基准空速附近的几个不同的空速的飞越试验所得出的 PNLTM对翼尖马赫数的灵敏度曲线来确定。如果进行试验的直升机不能达到基准值时,只要数据覆盖至少 0.3马赫范围,就允许对灵敏度曲线进行外推计算。计算向前的翼叶叶尖马赫数必须使用真空速、飞机上测得的外界大气温度和旋翼速度。必须分别对三个合格审定传声器位置,即中线、左边线和右边线位置导出其向前的翼叶叶尖马赫数与 PNLTM之间的关系式。左边线和右边线是相对于每次飞行的方向而言的。必须使用相应的 PNLTM关系式对每个传声器数据实施 PNLTM的修正。
    (f)PNLT修正如果大气条件中的温度和相对湿度不满足本附件所规定的基准条件 (25℃(77℉),70%),则必须根据本节(a)从测得的数据计算对 EPNL值的修正如下:
    (1)起飞航迹对图 H1给出的起飞航迹,将在 A站观察到的直升机在 Lr时的 PNLTM的频谱分解成单个的 SPLi的值。
    (i)步骤 1由下式计算出一组修正值:
 SPLic=SPLi+(αi+αi0)AL+αi0(AL-ALr)+20log(AL/ALr) 此处:SPLi和 SPLic分别是测得的和修正后的在第 i个三分之一倍频程的声压级。第一
项修正为考虑到大气吸声的变化的修正,α i和αio分别是试验和基准大气条件时第 i个三分之一倍频带的吸声系数,AL是测得的声传播路径。第二项为考虑到由于传播路径的变化导致的大气吸声的修正。LrA是经修正后的起飞声传播路径。第三项为考虑到声传播路径的长度的变化的反平方律的修正。
    (ii)步骤 2将修正后的 SPLic值转换成为 PNLT,由下式得出一修正项:
Δ1=PNLT-PNLTM此修正项为以代数的形式加到由测得的数据计算得的 EPNL值上的修正值。
    (2)进场航迹
    (i)在本节(f)(1)中所述的对起飞航迹的修正程序也适用于进场航迹,只是此时与进场声传播路径相关的 SPLic值如下:
 SPLic=SPLi+(αi-αic)AN+αiα(AN-ANr)+20log(AN/ANr) 此处 AN、ANr分别是测得的和基准的进场声传播路径。
     (ii)以后的程序与本节(f)(1)(ii)的一样。
    (3)边线传声器在本节(f)(1)中对起飞航迹规定的程序也适用于传播到边线传声器的噪声,只是 SPLic的值仅与测得的边线传播路径有关,即:
 SPLic=SPLi+(αi-αi0)KX+αi0(KX-KXr)+20log(KX/KXr) 此处:K是边线测量站对起飞: X=L Xr=Lr 对飞越: X=M Xr=Mr 对进场: X=N Xr=Nr
    (4)水平飞越航迹在本节的(f)(1)中为起飞航迹规定的程序也适用于水平飞越航迹,
只是 SPLic的值仅与飞越的声传播路径有关,即: SPLic=SPLi+(αi-αio)AN+αio(AN-ANr)+20log(AN/ANr)
    (g)持续时间修正
    (1)如果测量的起飞和进场航迹分别与根据第 A36.5条(d)(2)经修正的和基准的航迹不同时,则有必要对由测量数据计算得的 EPNL值进行持续时间修正。此修正必须由下计算出:
    (i)起飞航迹对图 H1所示的起飞航迹,修正项的计算由下式得出:
Δ2=-10log(AT/ATr)+10log(V/Vr) 此修正量必须以代数的形式加到由测得数据计算得的 EPNL上。长度 AT和 ATr分别是由测得的和经修正的起飞航迹到 A站的昀小距离。负号表明,对特定的持续时间修正,如果测量的航迹高度比经修正的航迹高度大,则由测量数据计算得的 EPNL值必须减小。
    (ii)进场航迹对图 H3所示的进场航迹,修正项需用如下等式计算:
Δ2=-10log(AS/ASr)+10log(V/Vr) 此处 AS是测得的进场航迹距 A站昀小的距离。120米(394英尺)是 A站距基准航迹的昀小距离。
    (iii)边线传声器对边线航迹,修正项如下计算:
Δ2=-10log(KX/KXr)+10log(V/Vr) K是边线测量站对起飞: X=T  Xr=Tr 对进场: X=S Xr=Sr 对飞越: X=G Xr=Gr
    (iv)水平飞越航迹对水平飞越航迹,修正项如下计算:
Δ2=-10log(AG/AGr)+10log(V/Vr) 此处,AG是测得的飞越 A站时的高度。
    (2)必须对起飞,飞越和进场时的边线传声器实施在本节中所述的修正程序。尽管噪声的辐射很依赖于直升机型号不同而不同的指向性图,但对试验和基准航迹,传播角θ必须相同。仰角ψ不得被约束,但是必须将它确定并报送。合格审定当局必须规定可接受的限制。当对超过这些限制所得的数据进行修正时,必须使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认可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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