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2-06 09:11来源:CAAC 作者:民航翻译 点击:次
To view this page ensure that Adobe Flash Player version 9.0.124 or greater is installed. (2)导航设备、机场灯光和目视助航设备、空域、空中交通管制及程序、应急程序、影响飞行安全的因素、人的因素、航空图表等方面的适用部分; (3)使用地标领航、推测领航和导航系统进行VFR航行所需的航图; (4)无线电通信程序; (5)在地面上和在空中对危险天气的识别,风切变避让,航空气象报告和预报的获得和使用; (6)安全有效地操作航空器,包括防撞、尾流识别和避让; (7)密度高度对起飞和爬升性能的影响; (8)重量和平衡计算; (9)空气动力学原理、动力装置和航空器各系统; (10)对于飞机类别和滑翔机类别等级,失速识别、进入螺旋、螺旋和螺旋改出技术; (11)航空决断和判断; (12)飞行前准备工作,包括: (i)如何获得计划使用机场的跑道长度信息,起飞和着陆距离数据,天气报告和预报,燃料要求; (ii)如不能完成计划的飞行或遇到延误,如何做备份计划。 (13)私用驾驶员相关的人的表现和限制。 4、飞行训练 (a)每门经批准的课程应当至少包括本条和本附件第5条中所规定的飞行训练。飞行训练应当包括本条(d)款中列出的、适用相应航空器类别和级别等级的经批准操作内容。这些训练的时间至少要求如下: (1)对于飞机、旋翼机或飞艇等级,35小时; (2)对于初级飞机等级,25小时; (3)对于滑翔机等级,6小时; (4)对于自由气球等级,8小时。 (b)每门经批准课程中至少应当包括下列飞行训练: (1)单发飞机课程。由持执照的飞行教员按本条 (d)(1)款中的批准操作内容进行20小时的飞行训练,该训练至少包括: (i) 3小时单发飞机转场飞行训练; (ii) 3小时单发飞机夜间飞行训练,包括: (A)一次总距离超过180千米(100海里)的转场飞行; (B)在一个机场作10次起飞和10次全停着陆,且每次着陆应包含一次起落航线飞行。 (iii) 3小时单发飞机仪表飞行训练; (iv) 3小时在单发飞机上为准备实践考试进行的飞行训练,该训练应当在考试前 60天内完成。 (2)多发飞机课程。由持执照的飞行教员按本条 (d)(2)款中的批准操作内容进行20小时的飞行训练,该训练至少包括: (i) 3小时多发飞机转场训练; (ii) 3小时多发飞机夜间飞行训练,包括: (A)一次总距离超过180千米(100海里)的转场飞行; (B)在一个机场作10次起飞和10次全停着陆,且每次着陆应包含一次起落航线飞行。 (iii) 3小时多发飞机仪表飞行训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