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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 CCAR-135-R2

时间:2020-04-15 08:40来源:蓝天飞行翻译公司 作者:民航翻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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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公里(5英里)范围内的最高障碍物至少300米(1000英尺).在山区,飞行高度应当高于离预定飞行航路水平距离8公里(5英里)范围内的最高障碍物至少600米(2000英尺).
(b)旋翼机在飞越人口稠密区上空时,离地高度不得低于90米(300英尺).
第135.215条    目视飞行规则飞行的能见度要求
(a)在运输机场空域以外的空域按照目视飞行规则运行飞机时,如果云底高小于300米(1000英尺),则飞行能见度不得小于3200米(2英里).
(b)在修正海平面气压高度900米(3000英尺)以下或者离地高度300米(1000英尺)以下(以高者为准)按照目视飞行规则运行旋翼机时,飞行能见度在昼间不得小于800米(1/2英里),在夜间不得小于1600米(1英里).
第135.217条    旋翼机目视飞行规则飞行中的目视参考要求
按照目视飞行规则运行旋翼机时,驾驶员应当建立足够的目视地面参考,或者在夜间飞行时建立足够的目视地面灯光参考,能够保证其安全操作旋翼机.
第135.219条    目视飞行规则飞行的燃油供应要求
(a)按照目视飞行规则运行飞机时,应当在考虑风和预报的天气条件后,有足够的燃油飞至第一个预计着陆点,并且以正常巡航燃油消耗率完成下列飞行:
(1)在昼间,至少再飞行30分钟;(2)在夜间,至少再飞行45分钟.
(b)按照目视飞行规则运行旋翼机时,应当在考虑风和预报的天气条件后,有足够的燃油飞至第一个预计着陆点,并且以正常巡航燃油消耗率再飞行20分钟.
第135.221条    目视飞行规则云上载客飞行的运行限制
除满足本规则第135.191条的要求外,航空器按照目视飞行规则进行云上载客飞行时,还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a)天气报告、预报或者两者的组合表明,在预计的航空器云上飞行结束时刻,天气条件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允许航空器按照目视飞行规则下降到云层之下,并且天气预报表明,该天气条件能够一直保持到预计的云上飞行结束时刻之后至少1小时;
(2)允许在无云条件下飞行至规定的最终进近设施上方的起始进近高度,然后再按照仪表飞行规则进近和着陆,但按照CCAR91部第91.175条的规定使用雷达引导的情况除外.(b)具备按照目视飞行规则完成下列飞行的条件:(1)对于多发航空器,如果其临界发动机失效,能够按照目视飞行规则下降或者继续飞行;(2)对于单发航空器,在发动机失效后能够按照目视飞行规则下降.
第135.223条    天气报告和预报
(a)按照本规则运行航空器的人员,应当使用经局方批准的气象服务系统提供的天气报告或者预报.但是,对于按照目视飞行规则实施的运行,当不能得到这些报告时,机长可以使用基于自己的观察,或者基于其他有相应能力的人员所作的观察而得到的气象信息.
(b)在本条(a)款中,在某机场进行仪表飞行规则运行时,提供给驾驶员使用的天气观察应当在实施该次仪表飞行规则运行的机场完成.但是,如果局方认为对于合格证持有人的某些特定运行,使用该机场以外地点完成的观察亦能达到同等安全水平,则局方可以允许其偏离本条要求,在运行规范中批准其在该次仪表飞行规则运行所在机场以外的地点完成观察.
第135.225条    仪表飞行规则运行的限制
(a)除本条(b)、(c)款规定的情况外,任何人不得在国家公布的航路之外的空域,以及没有经批准的标准仪表进近程序的机场按照仪表飞行规则(IFR)运行航空器.(b)当满足下列条件时,局方可以颁发运行规范,允许合格证持有人在国家公布的航路之外的航路上按照仪表飞行规则实施运行:
(1)合格证持有人向局方证明,飞行机组成员有能力在没有建立地面目视参考的情况下沿预订航迹飞行,并且不会偏离预计航迹5度或者8公里(5英里)(取两者中较小者);
(2)局方认定所申请的运行能够安全实施.
(c)当局方确认合格证持有人需要按照仪表飞行规则从某一没有经批准的标准进近程序的机场离场,并且合格证持有人所申请的运行能够安全实施时,可以允许其从该机场离场.在该机场运行的批准不包括对仪表飞行规则进近的批准.
第135.227条    仪表飞行规则起飞限制当天气条件不低于起飞最低标准,但低于经批准的仪表飞行规则着陆最低标准时,任何人不得按照仪表飞行规则起飞航空器,除非在距起飞机场1小时飞行时间(在静止空气中以正常巡航速度飞行)的距离内有一备降机场.
第135.229条    仪表飞行规则目的地机场最低天气标准任何人不得按照仪表飞行规则起飞航空器或者进入仪表飞行规则飞行或者云上运行,除非最新的天气报告、预报或者两者的组合表明,在航空器到达预定着陆机场的预计时刻,天气条件达到或者高于经批准的仪表飞行规则着陆最低标准.
第135.231条    仪表飞行规则备降机场最低天气标准(a)对于仪表飞行规则飞行中所用的备降机场,应当有相应的天气实况报告、预报或者两者的组合表明,当航空器到达该机场时,该机场的天气条件等于或者高于备降机场最低天气标准.
(b)对于按本规则运行的飞机,合格证持有人应当在经批准的机场最低运行标准上增加至少下列数值,作为该机场用作备降机场时的最低天气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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