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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合格审定规则 CCAR-61-R5

时间:2020-04-13 17:31来源:蓝天飞行翻译公司 作者:民航翻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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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授权教员,是指持有按本规则颁发的具有教员等级的驾驶
员执照,并依据其教员等级上规定的权利和限制执行地面教学或者飞行教学的人员.
(t)考试员,是指由局方授权实施本规则要求的航空人员执照或者等级的定期检查、熟练检查、教员更新检查、实践考试或者理论考试的人员.考试员应当是局方的监察员或者是按照涉及民航管理的规章《民用航空飞行标准委任代表和委任单位代表规定》(CCAR183FS)委任的驾驶考试员或者经局方批准的检查人员.
(u)理论考试,是指航空理论方面的考试,该考试是颁发航空人员执照或者等级所要求的,可以通过笔试或者计算机考试来实施.
(v)实践考试,是指为取得航空人员执照或者等级进行的操作方面的考试,该考试通过申请人在飞行中、飞行模拟机中或者飞行训练器中回答问题并演示操作动作的方式进行.
(w)飞行机组成员,是指在飞行值勤期内对航空器运行负有必不可少的职责并持有执照的机组成员.
(x)飞行模拟机,是指用于驾驶员飞行训练的航空器飞行模拟机.它是按特定机型、型号以及系列的航空器座舱一比一对应复制的,它包括表现航空器在地面和空中运行所必需的设备和支持这些设备运行的计算机程序、提供座舱外景像的视景系统以及能够提供动感的运动系统(提示效果至少等价于三自由度运动系统产生的动感效果),并且最低满足A级模拟机的鉴定性能标准.(y)飞行训练器,是指用于驾驶员飞行训练的航空器飞行训练器.是在有机壳的封闭式座舱内或无机壳的开放式座舱内对飞行仪表、设备、系统控制板、开关和控制器一比一对应复制的,包括用于表现航空器在地面和空中运行所必需的设备和支持这些设备运行的计算机编程,但不要求提供产生动感的运动系统和座舱外景像的视景系统.
(z)等级,是指填在执照上或与执照有关并成为执照一部分的授权,说明关于此种执照的特殊条件、权利或限制.
(aa)威胁,是指超出飞行机组影响能力之外发生的事件或差错,它增加了运行复杂性并且应当加以管理以保障安全余度.
(ab)威胁管理,是指查出威胁并且采取对策予以回应,从而减轻或消除威胁的后果,降低出现差错的概率或航空器非理想状态的过程.
(ac)人的行为,是指影响航空运行的安全和效率的人的能力与局限性.
(ad)差错,是指飞行机组的一项行动或不行动,导致偏离组织或飞行机组的意图或期待.
(ae)差错管理,是指查出差错并且采取对策予以回应,从而减轻或消除差错的后果,降低再次出现差错的概率或航空器非理想状态的过程.
(af)商业航空运输运行,是指航空器为取酬或收费而从事旅客、货物或邮件运输的运行.
(ag)复杂飞机,是指具有可收放起落架、襟翼和可变距螺旋桨的飞机.
(ah)国家航空器,是指用于执行军事、海关、警察飞行任务的航空器.
第61.9条    执照、合格证和等级的要求
(a)驾驶员执照:(1)在中国进行国籍登记(以下简称为登记)的航空器上担任飞行机组必需成员的驾驶员,应当持有按本规则颁发或认可的有效驾驶员执照,并且在行使相应权利时随身携带该执照.当中国登记的航空器在外国境内运行时,可以使用该航空器运行所在国颁发或认可的有效驾驶员执照;
(2)在中国境内运行的外国登记的航空器上担任飞行机组必需成员的驾驶员,应当持有按本规则颁发或认可的有效驾驶员执照,或持有由航空器登记国颁发或认可的有效驾驶员执照,并且在行使相应权利时随身携带该执照.
(b)体检合格证:(1)持有按本规则颁发或者认可的执照担任航空器飞行机组必需成员的驾驶员,应当持有按涉及民航管理的规章《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    67FS)颁发或者认可的有效体检合格证,并且在行使驾驶员执照上的权利时随身携带该合格证.对于运动驾驶员执照持有人或者申请人,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除外)且持续符合机动车驾驶证体检合格要求的,
可以替代在境内运行时本规则中要求的体检合格证;(2)在外国境内使用该国颁发的驾驶员执照运行中国登记的航空器时,可以持有颁发该执照要求的现行有效的体格检查证明.
(c)带有飞行教员等级的驾驶员执照:
(1)持有按本规则颁发的带有飞行教员等级的驾驶员执照的人员应当随身携带该执照或局方可接受的其他文件,方能行使飞行教员权利;
(2)除本条(c)(3)规定的情况外,未具有合适飞行教员等级的驾驶员执照持有人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i)向准备获取单飞和转场单飞资格的人员提供必需的训练;(ii)签字推荐申请人获取驾驶员执照或飞行教员等级所必需的实践考试;
(iii)签署驾驶员飞行经历记录本,证明该驾驶员已接受过的任何训练;
(iv)在学生驾驶员执照或飞行经历记录本上签字,授予其单飞权利.
(3)在本条(c)(2)(iii)中,由根据本规则第61.41条授权的飞行教员提供的训练,不需要持有按本规则颁发的带有飞行教员等级的驾驶员执照.
第61.11条    飞行模拟机和飞行训练器的鉴定和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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