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2-14 09:55来源:CAAC 作者:民航翻译 点击:次
To view this page ensure that Adobe Flash Player version 9.0.124 or greater is installed. 注4:当机场图有特殊说明时,应遵守机场细则。 5.3.2 滑行道的宽度 滑行道直线部分的宽度不小于下表所列的宽度: 基准代字 滑行道宽度 A 7.5 m B 10.5 m C 飞机的纵向轮距小于18 m,为15 m; 飞机的纵向轮距等于或大于 18 m,为 18 m D 飞机的外侧主起落架轮距小于9m,为18m; 飞机的外侧主起落架轮距等于或大于 9m,为 23m E 23m F 25m 5.3.3 滑行道的弯道、连接处和交叉处 说明:在滑行道的弯道、滑行道与跑道、机坪和其他滑行道的连接处和交叉处会提供增补面。增补面的设计保证当飞机在通过连接处或交叉处的运转时能保持规定的最小轮子净距。下图说明加宽滑行道以达到规定的轮子净距的一个例子。 注:因为增补面的存在, PF(操纵飞机的飞行员)操纵飞机转弯时使自己座椅保持在滑行道中线上时,飞机的外侧主轮与滑行道边缘之间满足间距要求。 5.3.4 滑行道的坡度滑行道的纵坡不大于: — 基准代字为C、D、E 或F 的— 1.5%; — 基准代字为A 或B 的— 3%。 滑行道的横坡用于防止滑行道表面积水但不大于: — 基准代字为C、D、E 或F 的— 1.5%; — 基准代字为A 或B 的— 2%。 注:有关停机位滑行道的横坡不大于1%。 5.3.5 滑行道的强度因滑行道同其所服务的跑道相比,要承受较大的交通密度和因飞机滑行缓慢及停留而产生较高的应力,所以应注意遵守机场滑行道的PCN-ACN使用限制。 5.3.6 快速出口滑行道 说明:快速出口滑行道与跑道的夹角在 25°- 45°之间,通常为 30°。快速出口滑行道的转出弯道半径基准代码为 3 或 4 的跑道不小于 550 m,基准代码为 1 或 2 的跑道不小于 275 m。 在湿道面的情况下使用快速出口滑行道时出口速度不大于: — 基准代码为3 或4 的— 93 km/h(50kts) ; — 基准代码为1 或2 的— 65 km/h(35kts)。 一般快速出口滑行道在弯道内侧的增补面的半径足以提供一个加宽的滑行道入口,以便于及早认出入口并转入到滑行道去。 快速出口滑行道在转出弯道后通常有一段直线距离,用于使转出的航空器在交叉的滑行道之前停住。 注:当道面摩擦效应未受影响时,航空器使用快速出口滑行道脱离时不应速度过低,以提高跑道使用效率。 5.3.7 直角出口滑行道跑道中部的直角出口滑行道及跑道两端的出口(进口)滑行道的弯道保证飞机能以最大 30 km/h(16kts)的转弯速度进行转弯。滑行道其余地段的弯道应保证的最大速度为 25~30 km/h(13-16kts)。 保证飞机以各种转弯速度安全滑行所需的弯道中线半径,见下表: 转弯速度 (km/h) 20 25 30 40 50 65 80 95 弯道中线 半径(m) 24 37 53 95 148 250 378 533 5.4 机坪 5.4.1 机坪的坡度 说明:包括停机位滑行通道在内的机坪设计有坡度以防止机坪表面积水,但在排水要求许可下其保持尽量平坦。在停机位上的最大坡度不大于 1%,通常为 0.4%~0.8%。 注:因为停机坪坡度的存在,驾驶员在机坪上即使关车后也要注意飞机意外滑动。 5.4.2 停机位上的净距停机位对使用它的航空器与任何邻近的建筑物、另一机位上的航空器和其他物体之间提供下列最小净距: 基准代字 净距 A 3 m B 3 m C 4.5 m D 7.5 m E 7.5 m F 7.5 m 当基准代字为 D、E 或 F 时,如特殊情况许可,在机头向内停放时,这个净距可以在以下位置减小: A.旅客航站 (包括任何固定的旅客登机桥) 与机头之间; B.提供有由目视停靠引导系统的方位引导的机位上的任何部分。 5.5 铺砌道面的表面的摩阻特性当道面受降水影响时其摩阻系数会发生变化。 如果道面上有水常用的描述有: 润湿(DAMP)—— 表面由于湿气而颜色有所改变。 潮湿(WET)—— 表面已湿透但并无积水。 小片水(WATER PATCHES)—— 可以见到明显小面积积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