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3-12 14:48来源:蓝天飞行翻译 作者:航空 点击:次
12.2 对起飞标准的影响 表11 设备故障或降级对起飞最低标准的影响 设备故障或降级 对起飞最低标准的影响 跑道边灯或跑道末端灯 不允许夜间运行 中线灯 RVR不得小于400米 接地区RVR 可临时由跑道中间点RVR代替,或由VIS代替 中间点RVR RVR不小于400米 停止端RVR RVR不小于200米 13.对运营人的要求 13.1 运营人所确定其机场运行最低标准,应不低于局方批准的该机场最低标准,如使用HUD(或者EVS、SVS),经局方特殊批准,可以使用低于机场最低标准的标准。 13.2 在确定具体机场最低标准时,运营人必须全面考虑: (1)飞机型号、性能和操纵品质; (2)飞行机组的组成、胜任能力和经验; (3)所选用跑道的尺寸和特性; (4)可用目视和非目视地面助航设备的充分性及特性; (5)在起飞、进近、拉平、着陆、滑跑和复飞时,用于导航和飞行轨迹控制(若适用)的机载设备; (6)在进近、复飞以及爬升区域中对实施应急程序有影响的障碍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