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2-13 11:18来源:蓝天飞行翻译公司 作者:民航翻译 点击:次
To view this page ensure that Adobe Flash Player version 9.0.124 or greater is installed. a.事故或事故征候发生率。 b.财务状况、公司所有权以及经济状况。 c.管理能力、运行历史、现有组织成熟程度和稳定性,包括关键人员的变更和罢工等。 d.设备的使用年限,订购和退租的设备。 e.运营能力,例如:国际业务或仅有国内业务、自有基础设施、局方批准的维修机构、模拟机等。 f.公司历史和发展前景。 g.外国运营人的国际代码共享能力,例如:安全、运行、维修。 h.运营人与外国运营人的交流和合作情况,通过会谈、会议等形式加强人员交流和分享数据,以及此类活动的频次。 i.外国运营人的运营设施。 4.9审计的时限要求 a.申请与某一外国运营人进行代码共享合作的运营人,应在与该外国运营人签订代码共享协议前120个日历日内完成并通过对其初次审计。 b.审计通过后,应在下一个审计有效期满日前120个日历日内完成复审。如复审不通过,则应暂停或终止代码共享协议。 4.10审计员资质 a.审计组长资质要求。除满足审计员的要求外,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能够制定和协调审计方案,确认审计组成员,编制审计日程,全程参与审计; (2)能够有效的执行审计方案,运用审计方法识别、记述、沟通审计发现问题; (3)能够客观的识别和记述所发现的问题,评估纠正措施是否有效; (4)能够掌握使用质量控制工具、统计学和采样理论知识; (5)有较强的领导能力,能协调沟通审计组成员与外国运营人的代表。 b.审计员资质要求。 (1)审计员应具有组织上的独立性,可以向运营人的安全总监直接报告审计情况; (2)熟悉代码共享方法和知识,以及能够运用这些知识完成代码共享安全审计的技巧和经验; (3)完全了解审计内容和运营人与外国运营人之间的代码共享运行环境; (4)拥有飞行、维修、签派员执照或航空相关专业背景,具备至少5年的本专业工作经验; (5)掌握国际民用航空公约及其附件、相关的文件、指导性材料和中国民用航空规章,并熟悉相关业务; (6)接受过质量管理体系培训; (7)较强的英语表达和读写能力; (8)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c.回避与限制。审计员与外国运营人无任何经济利益,无直系亲属供职于该公司。 4.11审计的委托 a.运营人可以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实施审计,但应按照运营人制定的《代码共享安全审计方案》实施,应由运营人向局方提交《代码共享安全审计报告》、《代码共享安全审计评估表》和《代码共享安全审计声明》,运营人应对安全审计的结果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