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翻译_飞行翻译_民航翻译_蓝天飞行翻译公司

民用直升机海上平台运行规定 CAAC-94FS-Ⅲ

时间:2014-11-18 13:13来源:CAAC 作者:直升机翻译 点击:

To view this page ensure that Adobe Flash Player version 9.0.124 or greater is installed.


第十条 在150°扇形区内,从降落环中心到1.5倍所用直升机最大全长的 范围内(见图-3),如有高于3m以上的障碍物,应当用宽度为0.5m~6m
桔红、白色交替或红、白交替或黑、白交替的条纹箍表示。
第十一条  直升机平台必须装设性能可满足飞行任务需要的收发信机(HF和 VHF)、无方向性无线电信标发射机(NDB)及气象保证设施(风标、计风仪、
场压计、温度计等)。

第四章  标识
第十二条 直升机甲板上必须在规定位置(见图-1)用1.2m×1.2m 的白色漆字标出海上平台的识别标志;直升机甲板应当漆成深灰色或深绿色,其周 缘用0.3m~0.4m宽度的白色漆勾画;降落环应当设在直升机海上平台的中 心位置,漆成宽度为1m,内径等于所用最大直升机0.5D的黄色圆环;降落环 中心应当漆有笔划宽度为0.4m,字的尺寸为4m×2.4m的白色"H"字样(见 图-1)。
第五章  安全设施
第十三条  直升机甲板表面应当设有防滑网或与防滑网等效的设施。甲板周边 应当设有宽度不小于1.5m的安全网,安全网的外缘不得高出该甲板边缘以上
0.15m。
第十四条  直升机甲板必须设有埋头系留点,其数量、位置和强度必须能满足 系牢停在平台上的直升机的要求。

航空翻译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民用直升机海上平台运行规定 CAAC-94FS-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