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01 13:40来源:中国民航网 作者:中国航空
要认真做好《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正确认识事件调查对安全管理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要抓紧开展《规定》配套文件的起草和修订工作,及时做好各单位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应修订工作,加强调查队伍和调查能力建设,配全调查所需的主要专业人员并保持骨干人员稳定、加强调查设备装备配备、积 极组织调查员参加培训、演练、实战,建设作风优良、训练有素、技术精湛、能打胜仗的调查员队伍。 要充分发挥事件调查对安全预防的作用,将事件调查作为安全管理体系实践的重要内容,在调查工作中做到独立、客观、深入、全面,通过调查吸取教训,预防事故发生。 《民用航空器事件调查规定》已于2019年12月30日经第31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部长 李小鹏 2020年1月3日
民用航空器事件调查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民用航空器事件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地区管理局)负责组织的,包括委托事发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的民用航空器事件技术调查及相关工作。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民用航空器事件(以下简称事件),包括民用航空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民用航空器征候(以下简称征候)以及民用航空器一般事件(以下简称一般事件)。 本规定所称事故,是指在民用航空器运行阶段或者在机场活动区内发生的与航空器有关的下列事件: (一)人员死亡或者重伤; (二)航空器严重损坏; (三)航空器失踪或者处于无法接近的地方。 本规定所称征候,是指在民用航空器运行阶段或者在机场活动区内发生的与航空器有关的,未构成事故但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安全的事件。 本规定所称一般事件,是指在民用航空器运行阶段或者在机场活动区内发生的与航空器有关的航空器损伤、人员受伤或者其他影响安全的情况,但其严重程度未构成征候的事件。 第四条 事故等级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具体划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征候分类及等级的具体划分按照民航局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