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翻译_飞行翻译_民航翻译_蓝天飞行翻译公司

民用航空器事件调查规定 CCAR-395-R2

时间:2020-03-07 09:43来源:蓝天飞行翻译公司 作者:航空翻译 点击:

To view this page ensure that Adobe Flash Player version 9.0.124 or greater is installed.


  第六章调查报告的管理
  第三十五条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二)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三)结论;
  (四)安全建议;
  (五)必要的附件;
  (六)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第三十六条专业小组应当向调查组组长提交专业小组调查报告,调查组组长应当组织审议专业小组调查报告。
  第三十七条调查组组长负责组织编写调查报告草案。草案完成后,由调查组组长提交给组织事件调查的部门审议。
  第三十八条组织事件调查的部门可以就调查报告草案向下列有关单位征询意见:
  (一)参加调查的有关单位;
  (二)事发相关单位;
  (三)其他必要的单位。
  被征询意见的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在收到征询意见通知后,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给组织事件调查的部门。对调查报告草案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写明观点,并提供相应证据。
  组织事件调查的部门应当将征询的意见交给调查组研究,调查组组长决定是否对调查报告草案进行修改。调查报告草案修正案及征询意见的采纳情况应当一并提交组织事件调查的部门。
  第三十九条对于涉外的事故和严重征候调查,民航局应当就调查报告草案向航空器登记国、运营人所在国、设计国、制造国和参与调查的国家征询意见。
  第四十条民航局、地区管理局的航空安全委员会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负责审议调查报告草案。
  第四十一条在调查的任何阶段,民航局、地区管理局应当按权限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国家以及国际民航组织提出加强和改进航空安全的建议。
  收到民航局、地区管理局提出安全建议的部门或者单位,应当自接到安全建议30日内,书面回复安全建议的接受情况。
  收到国(境)外调查机构发来安全建议的部门或者单位,应当自接到安全建议90日内,书面回复安全建议的接受情况。
  第四十二条接受安全建议后,相关单位应当根据建议制定相应措施。民航局、地区管理局应当及时跟踪安全建议落实情况和实施效果。
  第四十三条调查报告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尽快完成。
  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调查报告的,组织事件调查的部门应当在期限到达日之前向接受报告的部门提交调查进展报告。
  第四十四条民航局对地区管理局提交的最终调查报告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议。审议发现问题的,民航局可以要求组织调查的地区管理局进行补充调查或者重新调查,也可以组织重新调查。民航局未在10个工作日内对地区管理局提交的最终调查报告提出意见的,视为批准调查报告。
  第四十五条事件调查报告经国务院或者民航局批准后,调查工作即告结束。
  第四十六条对于事故,民航局应当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向国际民航组织送交初步调查报告。对于事故和严重征候,调查结束后,民航局应当向国际民航组织和有关国家送交调查报告。
  第四十七条调查工作结束后,发现新的重要证据,可能推翻原结论或者需要对原结论进行重大修改的,组织事件调查的部门应当重新进行调查。
  第四十八条组织事件调查的部门应当在调查结束后对调查工作进行总结,并对调查的文件、资料、证据等清理归档,档案保存时限按照民航局档案保存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九条事故调查报告应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民航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未按时限书面回复安全建议的接受情况的,由地区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未改正的,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一条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个人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所列行为之一的,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十二条民航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事件调查中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在事件调查中提供虚假材料、虚假证言证词的,依法记入民航行业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四条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民航生产经营单位,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民用航空器经营人、飞行训练单位、维修单位、航空产品型号设计或者制造单位、空中交通管理运行单位、民用机场(包括军民合用机场民用部分)以及地面服务保障等单位。
  (二)人员死亡或者重伤,是指因事件导致在下列情形中发生的人员死亡或者重伤,但是由于自然原因、自身或者他人原因造成的人员伤害,以及藏匿于供旅客和机组使用区域外的偷乘航空器者所受的人员伤害等情况除外:
  1.在航空器内;
  2.与航空器的任何部分包括已脱离航空器的部分直接接触;
  3.直接暴露于发动机喷流。
  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事故导致的人员死亡。
航空翻译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民用航空器事件调查规定 CCAR-395-R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