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将每种型号的滑梯/救生筏移到舱门;
8
)将每种型号的滑梯 /救生筏展开,充气和从飞机(或训练设施)上脱开;
9
)应急撤离,包括滑梯的使用。
附录日期:08-04-22版本:08-00
附录 C:飞机驾驶员初始、转机型、升级训练基本内容(CCAR-121.423、433)
一、地面训练
1. 一般科目:
1
)营运人的签派或放行程序
2
)确定重量与平衡、起飞与着陆跑道限制的基本原则与方法;
3
)实用气象知识,包括锋面系统、结冰、雾、雷暴、高空气象情况的基本原理;
4
)空中交通管制系统、程序和用语;
5
)导航和导航设备的使用,包括仪表进近程序;
6
)正常和应急通信程序;
7
)下降到决断高(高度)或最低下降高(高度)之前及其后下降过程中的目视参考物;
8
)驾驶舱资源管理;
9)其它必要内容。注 1:对于已经接受过上述一项或多项科目训练的受训人员,需提供有效证明后可免除上述科目训练。注 2:上述课程属于特殊课程。
2. 针对具体机型的地面训练科目
1
)一般介绍;
2
)性能特点;
3
)发动机与涡轮风扇;
4
)主要部件;
5
)飞机主要系统(如飞行操纵、电气、液压);其他有关系统;正常、不正常、应急操作的原则;相应的程序和限制;
附录日期:08-04-22版本:08-00
6
)识别和避开危险天气的程序;意外遭遇危险天气时(包括低空风切变)的脱离程序;进入或靠近雷暴(包括最佳穿越高度)、颠簸(包括晴空)、结冰、冰雹及其他危险天气环境的操作程序;
7
)操作限制;
8
)燃油消耗和巡航控制;
9
)飞行的计划;
10)每一种正常和应急程序;
11)经批准的飞机飞行手册。
二、模拟机飞行训练阶段
1. 飞行前操作
1
)飞机内外检查;
2
)起动前检查单的使用,相应操纵系统检查,起动程序,无线电与电子设备检查,导航与通信无线电设备及频率的正确选择;
3
)按相应的交通管制指令进出停机位的滑行;
4
)起飞前检查,包括发动机检查。
2. 起飞
1
)正常起飞;
2
)模拟仪表条件下起飞,在机场标高之上 30米(100英尺)或之前进入仪表飞行;
3
)侧风起飞;
4
)模拟临界发动机失效后的起飞,根据飞机型别情况,在 V1至 V2之间停车;如 V1等于 V2过 V1等于 VR,在刚过 V1时停车;或对于非运输类飞机,在适当速度上停车;
5
)适当速度上中断起飞,速度的确定要考虑到飞机特性、跑道长度、道面条件、风向风速,刹车热能及其他影响安全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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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起飞应至少有一次在夜间进行。
3. 飞机机动动作与程序:
1
)使用和不使用扰流板的转弯;
2
)高速和马赫抖振;
3
)最大续航时间和最大巡航航程程序;
4
)在飞机机械员位置上操作各系统和操纵装置
5
)水平安定面卡阻和失控;
6
)下列系统的正常和不正常(或备用)操作与程序;
(1)增压;
(2)引气;
(3)空调;
(4)燃油与滑油;
(5)电气;
(6)液压;
(7)飞行操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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