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翻译_飞行翻译_民航翻译_蓝天飞行翻译公司

当前位置: 主页 > 航空新闻 > 民用航空 >

1-5月通航发展数据+措施汇总!民航局发布通航“放管服”工作简报

时间:2019-07-06 21:10来源:E通航 作者:中国通航

 

 

  2019年7月5日,民航局通用航空管理系统发布《民航局通用航空“放管服”工作简报(2019年第1期) 》。本期简报内容为2019年1-5月民航局通用航空“放管服”工作相关情况。现通报如下:
 
  一、整体情况
 
  2019年1-5月,全国通用航空企业456家,比2018年底净增34家;非经营性通用航空单位17家,比2018年底减少1家;运营通用航空器2562架,同比增长7.1%;全行业完成通用航空飞行38.3万小时,同比增长12%。无人机企业5513家,比2018年底净增1137家;商用无人机67908架,比2018年底净增13800架;经营性飞行活动53387小时。
 
  江西赣州、陕西无人机物流配送试点工作正常开展,顺丰累计飞行了10249架次、4270小时、15.64万公里,运送货物6.09万单56.72吨;京东飞行247架次、59.4小时、993.7公里,配送快件3295单0.7209吨。
 
 
 
 
  二、通用航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
 
  航安办:
 
  持续推进深化通用航空改革。根据《提升通用航空服务能力工作方案》的部署,航安办作为主办部门承担了“8.27创新用于航空发展政策”改革任务中的“③对通用航空安全实施分类管理”重点项目,该项目时间节点为2020年,目标、任务是完善通用航空事故调查机制等。同时编写提交了《民用航空器不安全事件调查规定(修订送审稿)》,目前该送审稿由政法司进行局内会签,提请审议。
 
  政法司:
 
  1.印发《关于推进通用航空法规体系重构工作的通知》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1月21日,政法司印发《关于推进通用航空法规体系重构工作的通知》(民航发〔2019〕5号),并在民航局网站政策发布栏目公开发布。2月22日,通用航空法规体系重构工作宣贯说明暨部署动员电视电话会在局机关召开,民航局副局长吕尔学参加会议并讲话,强调“两个框架”对推动通用航空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要准确把握“两个框架”在通用航空治理方面的重大改革创新,做到“四个坚持”,确保稳步落地见效。
 
  2.做好两个框架宣传培训工作。为便于局机关工作人员尽快熟悉了解框架内容,3月11日,政法司组织召开了通用航空法规重构暨“两个框架”宣讲说明会。3月27日和29日,组织两期通用航空法规体系重构“两个框架”视频宣讲说明会。下一步,政法司将牵头各相关司局,面向全国开展框架的宣贯培训,做好政策解读,加强社会宣传,切实发挥框架的政策指引和准入导向作用。同时,要求各地区管理局将框架内容纳入监察员培训课程,抓好专题培训。
 
  3.做好规章政策制定修订工作。按照局党组“放管结合、以放为主、分类管理”的指示,为加快推进通用航空法规体系重构,各司局和各地区管理局已按要求对现有涉及通用航空的规章制度和政策性文件进行梳理,开展第一轮评估。在此基础上,政法司委托通用航空分会和航驾协会对梳理完毕的文件归类整理,开展第二轮评估。同时,政法司积极抓好增量规章和政策性文件制定,涉及通用航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求进行事前审核,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法的不得下发。待政策稳定后,可以逐步由事前审核改为事后备案审核。
 
  4.开展通用航空监管相关工作。为落实局领导关于通用航空监管工作“放管结合,以放为主”、“载人与否,分类管理”的要求和关于通用航空发展的讲话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18年政法司选取四家通用航空企业开展监管事项评价标准试点工作。2019年2月26日,印发《民航局关于推进精准监管工作的意见》,对“放松通用航空事项监管”工作进行了专门明确。2019年3月25日,印发《关于审查通用航空监管事项评价标准试点工作成果的通知》,要求各司局和各地区管理局对试点工作成果进行审查。目前,该工作正在进行之中,最终将形成通用航空监管事项库及检查内容评价标准,进一步提升通用航空监管工作水平。
 
  5.办理提升通用航空服务能力工作方案分解任务。加大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依据通用航空法规体系重构形成的两个框架和民航局105号文和局领导要求,对存量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和评估,对所有涉及通用航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事前合法性审查。开展《民航法》修订,形成的《民航法(修订稿)》已规定经营许可证和运行合格证统一为运营合格证,送审稿已报送国务院,目前正积极配合司法部进行审查。已初步完成通用航空监管事项库和通用航空监管事项符合性判断标准的建设,并上传至SES供监察员参考使用,供通用航空企业对照开展法定自查。在修订《中国民用航空监察员管理规定》时,设立通用航空专业,并根据业务司局的意见确定了岗位职责。
  计划司:
 
  1.简化通用机场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通用机场的布局规划编制和建设项目审批已下放至省级政府。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指导地方政府科学有序推进通用机场规划建设,民航局与国家发改委于2018年8月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通用机场有序发展的意见》(发改基础〔2018〕1164号),其中明确了各省(区、市)审批(核准)通用机场项目时,原则上不再征求民航地区管理局意见。计划司积极推进通用机场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的简化工作,通过非定期军民协调机制,加快推进通用机场审批,推动军方优化审批流程,共同促进通用航空发展。
 
  2.支持通用机场建设项目资金补助。“十三五”初期,民航局修订《民航基础设施项目投资补助管理暂行办法》,增加了对通用航空设施的资金补助内容。为充分发挥通用机场社会属性,按照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原则,民航局在《关于促进通用机场有序发展的意见》中明确,“十三五”期间将安排民航发展基金对各省(区、市)1至2个以短途运输、应急救援、医疗救护等公益性较强的通用航空服务为主的通用机场建设项目予以重点支持。目前,各地区管理局已对辖区内各省(区、市)主管部门提出的通用机场建设项目完成了梳理和上报。下一步,民航局将与国家发改委根据评估报告确定“十三五”期间重点支持的通用机场建设项目清单,并在征求各省(区、市)发改委意见后,联合印发清单并安排民航发展基金予以支持。
飞行翻译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1-5月通航发展数据+措施汇总!民航局发布通航“放管服”工作简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