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翻译_飞行翻译_民航翻译_蓝天飞行翻译公司

当前位置: 主页 > 航空新闻 > 民用航空 >

1-5月通航发展数据+措施汇总!民航局发布通航“放管服”工作简报

时间:2019-07-06 21:10来源:E通航 作者:中国通航

 
  3.开展通用航空价格收费检查。为落实局领导在2月份安全运行形势分析会上的指示精神,规范通用航空价格收费行为,清理不合理服务收费,促进通用航空持续健康发展,2月中下旬,计划司下发了《关于开展通用航空价格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局发明电〔2019〕425号),在全行业范围开展了运输机场通用航空价格收费专项检查。专项检查期间,民航局、各地区管理局、监管局与59家通用航空企业进行了座谈和实地调研,了解通用航空价格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赴60家机场、油料公司、空管单位等开展重点检查,共发现问题40项,下发整改通知书14份。按照局领导的指示要求,计划司下发了《关于通用航空价格收费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局发明电〔2019〕1321号),通报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典型违规行为和处理意见,强化警示作用,形成有力震慑。
 
  4.进一步完善通用航空机场收费政策。出台了《关于机场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民航发〔2019〕33号),结合通用航空价格收费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明确和规范通用航空机场收费政策。按照“放管结合、以放为主、分类管理”的原则,充分考虑机场保障能力和用户承受能力,制定差异化通用航空机场收费政策。
 
  5.清理和规范通航航空煤油销售价格。1月,民航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航空煤油销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局发明电〔2019〕247号),要求向通用航空活动主体销售的航空煤油销售价格按照不超过运输航空的航空煤油销售价格执行,自今年1月1日起,严禁在进销差价以外收取出车费等第三方费用,并进行了专项督导和检查。每年可为通用航空企业减轻成本支出3100万元左右,切实降低通用航空企业负担。
 
  财务司:
 
  1.调整民航支线机型范围。根据《民航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2〕17号)第七条规定,结合民航客运机型更替情况和行业发展需要,4月3日民航局联合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调整民航支线机型的通知》(民航规〔2019〕16号),扩大了支线机型范围,将目前开展通用航空短途运输飞机纳入其中,按现行民航发展基金政策给予特殊倾斜,有利于提高通用航空企业执飞的积极性,促进通用航空发展。
 
  2.研究通用航空补贴申报审核程序及办法。针对部分单位反映的各地区管理局对通用航空企业申报材料要求不统一、审核口径不一致问题,财务司将根据通用航空补贴管理办法规定,统一补贴申报材料要求,督促地区管理局落实,具体在今年下发补贴申报通知时予以明确。组织民航管理干部学院对通用航空产业发展情况进行梳理,深入分析制约通用航空发展的关键因素。在此基础上,结合产业发展需要,提出通用航空补贴办法修订思路,重点加大对航空应急救援、医疗救护等公益性业务的支持。
 
  人教司:
 
  开展通用航空管理机构成立相关工作。民航局已正式向中央编办报送函件,申请在局机关成立通用航空管理机构,增加局机关及地区管理局行政编制,现正与中央编办积极协调。下一步,根据中央编办批复情况,统筹研究管理局及监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调整问题。
 
  运输司:
 
  1.编印《2016-2018年通用航空政策文件汇编》。2016年以来,民航局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相关工作任务,累计出台了100余项通用航空“放管服”政策、措施,激发了行业发展活力,释放了市场潜力,创造良好的发展政策环境,切实为通用航空相关企业减负松绑。今年一季度,运输司将2016-2018年通用航空相关政策文件汇编成册,方便社会、行业及有关部门参阅。
 
  2.印发《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和《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3月14日民航局和国家卫健委联合印发了《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12个省市选取71家医疗机构开展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工作,探索完善医疗机构与通用航空运营单位间信息沟通、协同联动机制,充分发挥通用航空在医疗救护领域的作用,提升航空医疗救护体系和能力建设,为加快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医疗机构开展航空医疗救护业务相关标准及规范体系奠定基础。
 
  3.修订《提升通用航空服务能力工作方案》(2019-2020版)。按照民航局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结合2019年深化民航改革专项(专题)工作要求以及落实《民航局关于通用航空分类管理的指导意见》、全国民航工作会议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经充分征求民航局通用航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意见,形成了《提升通用航空服务能力工作方案》(2019-2020版)。新版《方案》包括创新通用航空发展政策、提升通用航空保障能力、改善通用航空运营环境、拓展通用航空服务领域、改进通用航空监管模式等五大改革任务,明确了建立与通用航空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区别于运输航空的安全监管和市场监管体系的改革目标,以推动提升通用航空服务能力,助力国家建成布局合理、便利快捷、制造先进、安全规范、应用广泛、军民兼顾的通用航空体系。
 
  4.开展通用航空短途运输安保工作专题调研。按照局领导指示,运输司会同公安局于2018年11月、2019年1月先后赴内蒙古海拉尔机场、根河机场与云南普洱、西双版纳机场实地调研通用航空短途运输安保工作,征求通用航空企业、机场公司、地方政府意见建议。2019年3月,结合华北、西南局上报的相关工作报告,向局领导呈报了专题报告。
 
  5.印发《关于通用航空“放管服”工作意见建议的答复》。为进一步促进通用航空“放管服”相关政策的持续优化和落地见效,运输司于2019年1月面向全行业征集相关意见和建议,共征集到来自通用航空企业、局方监察员、空管部门以及未署名单位、个人的意见建议共计105项,其中建议类88项、咨询类11项、投诉类3项、非民航事权3项。经民航局通用航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研究确认,3月18日,运输司以信息通告形式向社会发布了《关于通用航空“放管服”工作意见建议的答复》。
 
  6.组织召开通用航空发展工作专题会议。3月25日,李健副局长主持召开通用航空发展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近期通用航空“放管服”重点工作任务。会议听取了政法司、计划司、运输司飞标司、适航司、机场司、空管办等部门关于通用航空专项督查问题整改、调整通用航空监管模式、推进通用航空基础设施建设、规范通用航空统计、壮大飞行员和航空爱好者队伍、完善适航管理政策、促进空域资源释放、加强运输机场保障通用航空活动等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李健副局长传达了2019年“两会”代表高度重视、踊跃提出促进通用航空发展的提案、建议有关情况,强调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大通用航空“放管服”力度,研究落实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加大民用和通用航空等基础设施投资力度”要求,调动军方、地方政府以及社会力量的积极性,继续关注、支持、投资通用航空,确保已出台的支持政策“放得下、有人接、接得住”。
飞行翻译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1-5月通航发展数据+措施汇总!民航局发布通航“放管服”工作简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