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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就《民用航空器飞行机械员执照颁发管理程序》征求意见!2019年1月18日前截止

时间:2018-12-26 12:10来源:临云行 作者:中国航空

(v) 执照认可函上只签注经局方审查合格、申请人完成任务所需的机型。对于不是运营 人所飞机型,或检查失效的,都不得在认可函此处签上该机型。

限制 5“所飞机型 ,有效期至 年 月 日。Aircraft Type to be flown in   , valid until MMM DD YYYY. ”

(5)管理责任

(a)认可函持有人应理解认可函第 III 部分给出的所有限制和条件准确含义,并予以遵守。 (b)认可函持有人在中国特定运营人从事短期飞行任务期间,应确保所依据的境外(地区)飞行机械员执照、相应机型检查、体检合格证以及 ICAO 英语语言等级签注(如适用) 的现行有效。

(c)从申请认可函、参加飞行,直至认可函到期境外飞行机械员退出运行的整个期间,运营人应承担相关管理责任。

10.4 档案保存

依据民航局《关于转发档案行业标准<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的通知》(民航综发[2015]21 号)相关要求,参照管理文件《民用航空器驾驶员执照档案管理程序》(MD‐FS‐2015‐13)相 关要求,运营人以及地区管理局飞行标准处应负责申请表、书面报告(如适用)、认可函以 及机构评价报告(如适用)的归档工作,并至少保存 10 年。

11 废止和生效

本管理程序自 2019 年 X 月 X 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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