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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大飞机C919是否“自主创新”引争议 专家这么说

时间:2018-10-30 10:22来源:光明网 作者:中国航空

《中国经济周刊》:如何看待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大型民用飞机产业的发展?

吴兴世:中国商用飞机产业发展之路,可以说是一部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以百折不挠的精神落实国家战略的创新创业史。

国家曾经在1970年、1986年、1993年和2007年先后4次作出发展我国大型民用飞机及产业的重大决定。

1970年,在毛主席和周总理的大力推动下,我国启动了大型民用飞机“运十”的研制,一直到2007年大型飞机重大科技专项被纳入中长期发展规划,航空工业开启体制改革。2008年5月11日,中国商飞在上海组建成立,吹响了我国自主研制大型客机的号角。

大型飞机产业依托于基础工业和其他高端制造业,体现了国家综合的工业基础和科学技术发展水平。正因如此,伴随我国改革开放40年来翻天覆地的变化,大型民用飞机产业在中国得到了长足发展。

在“消化吸收”从苏联引进的“轰六”专利技术的基础上,我国航空工业在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实现了重要的攀登,实现了载客超过100人、起飞总重达到100吨以上、可以实现洲际适航的飞机的研制。在此基础上我们今天发展出了150~210座的大型民用飞机C919和喷气支线飞机ARJ21,目前正在起步研制远程的大型宽体客机CR929。

《中国经济周刊》:有人说中国的大飞机是“黄皮白芯”,关于C919是不是自主创新的问题有不少争议,您如何看待?

吴兴世:以前把中国商飞称为“核心企业”,在大型民机立项正式批复后,中国商飞被改称为“主体企业”,即“中国商飞担任大型客机实施项目的主体和统筹干线飞机和支线飞机的发展,是实现民机产业化的主要载体”。

作为“主体企业”,中国商飞具有6个特点:第一,专门搞大型民机的整机开发、研制、生产和客户服务。第二,从头到尾完整把控整个价值链。第三,直接向用户提供大型民机的产品和服务。第四,具有市场开发的自主权。第五,作为原创者具有产品创意和产品设计的所有权。第六,具有产品构型的控制权。像汽车产业中,供应商有选择合作分工的决定权,产品集成和交付的唯一权,产品销售和服务的排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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