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7-30 19:43来源:通航在线 作者:中国通航
7月24日,民航局运输司公布关于加强运输机场保障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有关工作的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具体原文如下: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通用航空公司、各服务保障公司、各机场公司,空管局、监控中心、校验中心:
自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8号)以来,民航局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问题导向,坚定不移地深化通用航空“放管服”改革,破除了体制、机制性障碍,有效降低了通用航空运营的制度性成本,全面推进通用航空“热起来”“飞起来”,有力促进了通用航空取得较快发展。与此同时,民用运输机场在保障通用航空飞行活动工作方面仍存在服务流程需优化、服务水平需提高、服务收费需规范等问题。为进一步做好运输机场保障通用航空飞行活动有关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