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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海关解答航空器材包修税收征管政策十大问题

时间:2021-03-23 16:46来源:央广网 作者:中国航空


  近几年来,随着航空产业飞速发展,衍生出了 “保税+租赁”、“保税+维修”等多种类型的航空产业模式。为促进我国航空运输业健康发展,海关总署针对如何开展航材包修业务制定了一系列政策,近日,重庆海关就结合《关于飞机航空器材包修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海关总署2016年第6号公告)对企业代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1、企业代表:航材包修涵盖哪几种方式呢?

  重庆海关:航材包修包括两种模式。一是修理航材方式,指国内航空公司的航材损坏后,送包修服务供应商维修,维修后再退还国内航空公司,航材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另一种是交换航材方式,指国内航空公司的航材损坏后,包修服务供应商向国内航空公司提供其他可用航材用以替换,可用航材和损坏航材的所有权发生互换。

  2、企业代表:航材包修业务办理需要哪些流程呢?

  重庆海关:航材包修业务办理需先备案后申报。

  3、企业代表:企业申请办理航材包修业务备案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呢?

  重庆海关:企业申请办理航材包修业务备案需要提供四类材料,包括航材包修合同、备件清单、书面说明以及航材包修业务情况表。

  4、企业代表:材料准备好后企业提交到哪里呢?

  重庆海关:可递交到国内航空公司所在地的直属海关业务现场、或者航材包修合同履行地的直属海关业务现场(以下称属地海关)。

  5、企业代表:企业完成备案后,进行申报时需注意哪些事项?

  重庆海关:航材包修货物的申报,需就航材实际进出境货物和包修费纳税手续分别填制报关单。

  6、企业代表:航材包修业务的税费是如何计算的呢?

  重庆海关:海关以各期实际进出境的航材分摊的包修费为征税对象,征税周期为国内航空公司按照包修合同约定的分期支付包修费周期。

  分摊的包修费计算公式为:当期每项实际进出境航材分摊的包修费=当期支付的总包修费×(该项航材实际货值/当期实际进出境航材总货值)

  税费计征公式为:关税=完税价格(每项航材分摊的包修费)×该项航材适用关税税率

  增值税=(完税价格+关税)×该项航材适用增值税税率

  属地海关以申报清单为基础审查完税价格,按该项航材适用税率计征税款。

  7、企业代表:纳税手续是如何办理的呢?

  重庆海关:国内航空公司应在《航材包修业务情况表》规定的支付包修费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以下资料,向属地海关办理申报纳税手续:

  (一)《航材包修业务情况表》;

  (二)《航材包修维修费用申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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