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18 16:23来源:中国民用航空网 作者:中国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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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 《关于印发赣州黄金机场 净空与电磁环境保护实施办法的通知》 赣州黄金机场净空区域 及电磁环境保护区域正式划定!
《赣州黄金机场净空与电磁环境保护实施办法》 为了加强赣州黄金机场净空与电磁环境管理,保障民用航空器在赣州黄金机场净空区域内运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民用机场管理条例》、《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华东地区民用机场净空管理办法》、《江西省民用机场净空与民用航空电磁环境保护办法》等规定,结合赣州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机场净空区域保护 为保护航空器起飞 飞行和降落安全 赣州黄金机场净空区域划定如下 赣州黄金机场净空保护区域范围 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公里 跑道端外各20公里的长方形区域 主要涵盖以下区域 赣县储潭镇,章贡区章江新区、河套老城区、水西镇、水东镇,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岗镇、三江乡、蟠龙镇、湖边镇、黄金岭街道,蓉江新区潭东镇、高校园区管理处、南康区唐江镇、镜坝镇、龙华乡、十八塘乡、太窝乡。
在机场净空区域内 这几件事千万别做 (一)修建不符合机场净空要求和影响机场电磁环境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包括临时设施,如建筑塔吊、井字架、广告牌、高压输电线等; (二)修建可能向空中排放烟雾、粉尘、火焰、废气等影响飞行安全的物质,或者修建可能排放以上物质而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三)修建靶场、强烈爆炸物仓库等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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