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民航局运输司发布《关于启用“运输机场保障通用航空飞行活动 投诉平台”功能的通知》(局发明电〔2019〕2804 号),正式启用“运输机场保障通用航空飞行活动投诉平台”功能,受理关于运输机场通用航空保障收费、空管运行、空勤 人员安保查验、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通用航空飞机等投诉材料。今后,投诉人无需注册为通用航空管理系统用户,即可提交投诉材料。
通知指出,为落实民航局《关于加强运输机场保障通用航空飞行活动有 关工作的通知》(民航规〔2019〕41 号),畅通投诉渠道,改进和 加强运输机场保障通用航空飞行活动有关工作,进一步优化通用 航空发展环境,民航局在通用航空管理系统上建设了“运输机场 保障通用航空飞行活动投诉平台”功能模块,受理通用航空飞行活动主体(“投诉人”)相关投诉资料。
该平台可受理关于运输机场通用航空保障收费、空管运行、空勤 人员安保查验、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通用航空飞机等投诉材料,投诉人无需注册为通用航空管理系统用户即可提交投 诉材料。目前该平台已正式投入使用。
1.该平台只针对运输机场保障通用航空飞行活动时涉及地面服务保障、机场收费、空管运行、空勤人员安保查验方面的投诉,超出以上范围的投诉请通过其他有效渠道反映。2.该平台仅为投诉人提供便利,不对投诉进行反馈,对投诉意见的调查和处置由相关职能部门向投诉人进行反馈。此外,通知专门强调,该平台不是受理投诉材料的唯一渠道,投诉人可通过各管理局公布的投诉受理渠道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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