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翻译_飞行翻译_民航翻译_蓝天飞行翻译公司

当前位置: 主页 > 航空新闻 > 民用航空 >

我国民用机场业首个团体标准发布:创制民用机场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时间:2019-08-05 19:54来源:中国民航网 作者:中国通航

 20190805_005_01_48.jpg

 

8月2日,中国民用机场协会(CCAA)发布了我国民用机场业首个团体标准《民用机场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监测系统通用技术要求》(T/CCAATB-0001-2019),标志着我国民用机场创新发展又一台引擎从此开启。
 
创新——
一个团体标准补齐一块短板
 
近年来,无人驾驶航空器发展迅猛,在个人消费、农林植保、地理测绘、环境监测、电力巡线、影视航拍等领域广泛应用,成为通用航空新兴产业分支,对通用航空传统作业领域形成挑战。旺盛的市场需求,日新月异的新技术,催生了一批无人驾驶航空器企业。截至2018年,实名登记无人机27.2万架,局方颁发无人机驾驶执照4.3万本,4049家企业取得经营许可证,社会资本投资热度持续提升。
 
与此同时,民用无人机干扰民用机场飞行活动,导致航班等待、绕行、返航、备降、延误、取消乃至危险接近和机场关闭等事件频发。如何防范无人机对航空安全干扰,成为民用机场安全管理新课题。国内外多种无人机监测和反制技术竞相登台,良莠不齐、此矛彼盾的竞争繁荣令人喜忧参半。一部可供诸多市场主体及利益相关主体对照的标准成为迫切需求。
 
2018年8月,中国民用机场协会与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牵头成立了由11个市场主体组成的项目组,开始研究制定民用机场无人驾驶航空器探测及反制系统通用技术团体标准。团体标准产生于市场的标准,也是竞争性标准。市场主体对自身需求的透彻通晓和务实精神,是保证标准质量的天然素质。本标准从项目建议、预可研、立项,到国内外无人机反制政策、编制原则、市场需求、企业现状、关键技术、安装部署调研和对国际先进技术借鉴,再到标准适用范围、术语定义、探测和反制技术通用要求、安装部署条件的编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法》,项目组历时数个月,访谈技术应用主体,搜集资料,调研技术现状,确定标准大纲和主要技术内容。于珠海航展上调研了超过10家无人机反制设备制造商;
 
鄂尔多斯无人机防范技术现场实验,各类专家数十人共同论证设备安全性,确定基本指标;建德防范无人机技术大赛,25个单位的19支赛队自带设备参加实地测验与比较,采集产品数据,充实标准内容,70家客户专业人员现场观摩评估,获得了全面真实的技术数据和用户需求,为标准编制奠定了坚实基础。2019年4月,经中国民用机场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批准该标准立项。
 
项目组多次召开专家咨询会和研讨会,邀请公安部、民航局空管办、机场司、公安局以及多个大型运输机场相关人员参与标准论证,改进和完善技术指标,依据《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 8702)(GB 10436)《作业场所微波辐射卫生标准》《无人机云系统数据接口规范》(MH/T 2009)《空管雷达及管制中心设施间协调移交数据规范》(MH/T 4008)《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T 5001)《民用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划定规范与保护要求》(AC-118-TM-2011-01)等对标准主要内容作充分论证。
经多方反复论证认为,本标准与现行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无冲突,规范了无人机监测技术,填补了国内标准空白,为民用机场无人机监测提供了参考依据,为民用机场相关应用和设备制造提供了参考标准。
 
改革——
一部法规出台带来一种新机制
 
随着国际竞争日趋激烈和科技进步,技术性服务贸易壁垒对出口的影响日益明显,技术标准主导权成为参与国际竞争的战略性手段和非关税壁垒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国际产业竞争的最高层次。
 
民用机场作为公共基础设施,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先导产业,技术创新活跃,产业前景广阔,技术标准需求旺盛。我国民用机场业是国有资本比重很高的行业,如何完善市场机制,增强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需要标准化手段的强力保证。标准创新已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
 
多年来,民用机场业标准体系以行业标准为主体,由政府依据行政管理需要构建,行业标准反应慢,制定周期长,难以满足市场和技术创新需求。从标准体系内容看,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界限不清,在行业标准中70%是一般性产品和服务标准。在市场发达国家,此类标准由社会团体及市场主体自主制定。制定发展民用机场团体标准,将改变政府主导的单一标准供给模式,弥补标准体系缺陷,增加标准有效供给,优化标准结构,建立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调配套的新型民用机场业标准体系。
 
2015年3月,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明确提出:“现行标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体制已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社会发展……而国际上通行的团体标准在我国没有法律地位,市场自主制定、快速反映需求的标准不能有效供给。”该通知还明确要求:“培育发展团体标准……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供市场自愿选用,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
 
2017年11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该法第18条规定:“国家鼓励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由本团体成员约定采用或者按照本团体的规定供社会自愿采用。”其明确规定:“强制性标准守底线、推荐性标准保基本、行业标准补遗漏、团体标准搞创新、企业标准强质量”。由此,团体标准纳入法定框架,获得合法地位。
 
2015年~2018年,国家陆续出台团体标准政策。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印发《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国质检标联〔2016〕109号);国家标准委发布《团体标准化第1部分:良好行为指南》(GB/T20004.1-2016),《团体标准化第2部分:良好行为评价指南》(GB/T20004.2-2018);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民政部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质检标联〔2016〕109号)。这些政策法律文件规定了团体标准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创新驱动、统筹协调”;对团体标准不设行政许可,由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自主制定发布,通过市场竞争优胜劣汰。社会团体可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公开本团体基本信息及程序性文件,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按法定程序取得团体标准资质的组织,可在平台上公布其标准的名称、编号、范围、专利信息、主要技术内容等信息,并对所公开的基本信息真实性负责。
 
团体标准主要优势有四点:一是产生于市场机制,快速反映市场需求,制定主体具有自发性、主动性和利益一致性,对推动技术创新,引领产业和企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二是非官方性,以组织内部共识为基础,能够促进自律水平提高;三是灵活性,制定程序灵活,标准立项、编写、批准等自行决定,反应速度比政府制定标准快得多;四是先导性,能够快速反映市场对标准的需求,推动新技术发展,纳入先进技术内容。
飞行翻译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我国民用机场业首个团体标准发布:创制民用机场高质量发展新引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