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0-18 13:55来源:飞行邦 作者:中国通航
时隔一年半,民航局针对低空空域再发文。 近日,民航局印发《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总体方案》,要求到2022年,初步建成由全国低空飞行服务国家信息管理系统、区域低空飞行服务区域信息处理系统和飞行服务站组成的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
多位航空领域专家告诉记者,这一文件的发布有助于推动低空空域的管理改革。
助推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
10月12日,民航局对外印发《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总体方案》(下简称《方案》)。记者注意到,这是民航局时隔1年半后,再次就低空空域专门发文。
《方案》指出,自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深化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意见》印发以来,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扎实推进,低空飞行服务保障能力建设逐步开展,一定程度上满足了通用航空的发展需要。但总体而言,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相对滞后,服务保障能力严重不足,无法满足低空空域有效开发利用的需要,难以为通航发展提供有效支撑,亟需加快体系建设和能力建设。
针对这一问题,《方案》给出了具体的解决措施,并要求到2022年,初步建成由全国低空飞行服务国家信息管理系统、区域低空飞行服务区域信息处理系统和飞行服务站组成的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为低空飞行活动提供有效的飞行计划、航空情报、航空气象、飞行情报、告警和协助救援等服务。
到2030年,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要全面覆盖低空报告、监视空域和通用机场,各项功能完备、服务产品齐全。根据通用航空用户需求,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各组成单位和其他飞行服务相关机构,依据基础服务和产品,发展多样化、个性化服务。
中国航空运输协会通航分会副总干事、国家空管委办公室原副局长孙卫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方案》是民航局加快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体现了民航局推动通航发展的务实行动,将对通航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民航的方案也有助于加快低空空域的管理改革,促进低空空域管理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政策法规研究所副研究员李亚凝告诉记者,他认为《方案》是一个重要的风向标。在民航可以作为的方面落实国务院改革精神,对通航放松管制,一定程度上也会形成对于低空空域改革的推力。
将极大简化通航飞行部分申请审批程序
根据2010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的《关于深化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意见》,我国将低空空域划分为管制、报告和监视三类。
上述民航局空管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低空报告和监视空域的通用航空飞行活动实行备案管理,并接受飞行服务;在低空管制空域中的通用航空飞行活动按照现行体制实行飞行计划审批,接受管制服务。
在《方案》中,上述负责人指出,主要规范了低空报告和监视空域内飞行活动服务保障的提供,明确了与现有管制服务的差异。这也意味着,未来在低空报告和监视空域的通用航空飞行活动,可以通过飞行服务站更加方便快捷的报备计划,获取情报气象等信息,极大简化通航飞行部分申请审批程序,缩短飞行前准备时间。
此外,为了避免职责交叉和越权,《方案》在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主体框架和职责分工下,在体系设计上以服务和信息管理为主体内容,同时做好与低空空域管理相关内容的衔接。
尽管肯定了《方案》出台的意义,李亚凝强调,最终效果如何还有待未来依据此政策设立或修改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本次发布的《方案》可以看作是未来规章制定和修改,以及工作开展的前导。
观察
业内人士:利好通用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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