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翻译_飞行翻译_民航翻译_蓝天飞行翻译公司

当前位置: 主页 > 航空新闻 > 民用航空 >

适航审定新政:“减”出通航发展新空间

时间:2018-06-27 21:29来源:中国通航网 作者:中国通航

 

家住浙江的赵先生是一名拥有民用航空器驾驶员执照的航空爱好者。今年6月,他即将制作完成个人自制的第一架小型航空器。对于这架个人自制航空器飞起来,赵先生充满了憧憬。“现在办理适航证的手续简单多了,只需要向局方申请实验类适航证,不用申请特许飞行证和限用类适航证,也不用在局方监管下完成各项验证活动。”赵先生说。


赵先生的欣喜得益于今年5月1日起民航局施行的部分通用航空适航审定新政。根据新政策,民航局对航空器适航证件和国籍登记证办理管理、国内通用航空公司设计小改和大改管理、通用航空企业油料供应管理等方面的适航审定政策进行了简化和调整,从源头上为通用航空发展“松绑减负”。正如业内专家所言,通用航空适航审定新政是用审批的“减法”换来通航发展的“加法”。
 

坚持问题导向
 
着力解决“飞不起来”问题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低空空域开放政策的逐步落实,通用航空市场需求迅速增大,通用航空产业的发展速度也随之加快。为落实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自2017年以来,民航局多管齐下,先后出台60多项“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来促进通用航空发展,涵盖运营、空管、适航、机场等通用航空发展的关键环节,效果十分明显。

2017年,我国通用航空生产飞行83.75万小时,比上年增长9.5%。其中,工业航空作业完成8.93万小时,农林业航空作业完成5.96万小时,其他通用航空飞行68.86万小时,比上年分别增长7.8%、16.8%、9.2%。2017年新注册通用航空器为423架,通用航空企业共365家,在册通用航空器达到近3000架,同比增长9.5%,我国通用航空呈现出“井喷”式发展态势。

但与通航“热起来”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飞不起来”和“飞得不多”仍然是很多通航企业、通航爱好者最大的“烦恼”。

适航是确保通用航空器达到最低安全水平的有力保障,也是通用航空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之一。如何制定有别于运输航空的适航标准和管理程序,在促进发展与保证安全之间做好平衡?2017年,民航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组建通用航空适航审定政策研究小组,为通用航空适航审定工作“把脉”。经调查,研究小组发现,适航审批周期长、相关手续多、监管过严、流程复杂,是制约通用航空器“飞起来”的原因之一。

以问题为导向,今年1月和3月,民航局先后发布两份改进通用航空适航审定政策的通知文件,并于4月发布相关实施细则,对前两份文件的部分内容进行细化。这些新政策自5月1日起开始实施,内容涉及对航空器研制和验证阶段特许飞行证的管理,国内通用航空公司设计小改和大改管理,套材组装、自制、航空比赛和展览航空器管理,航空器适航证件和国籍登记证办理管理,通航领域设计保证系统的要求,轻型运动航空器和超轻型航空器的审定要求,用于医疗救护和抢险救灾等用途的航空器加改装的审定要求,通用航空企业油料供应管理,增设实验类适航证十个方面的调整与改进,涵盖了通用航空器的设计制造与运营流程。
 
 
简化事前审批
 
加强事后监管

“放管结合、以放为主、分类管理”,民航局确定的这一通航发展监管思路,在此次部分通用航空适航审定政策调整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

民航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政策调整和改进主要是本着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按照“放管结合,以放为主”的思路而开展的,同时体现了“分类管理”理念。“‘该放开的就放开’,更多地将事前监管变为事中、事后监督”“不需要申请、不需要审批的备案制管理就是‘放’的原则的具体体现”。沈阳航空器适航审定中心结构强度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新政策,原来在局方监督下才可以开展的对安全影响较小的部分适航验证工作,现在允许企业独立完成并按照局方要求备案,充分体现了通用航空制造企业和运营企业的适航主体责任。

有的“放”是将审批权下放到下一级管理机构。比如,对于仅用于科研的航空器的特许飞行证、到岸组装航空器交付试飞特许飞行证,在简化申请和审批流程的同时,由申请人所在地的民航地区管理局管理。
飞行翻译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适航审定新政:“减”出通航发展新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