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翻译_飞行翻译_民航翻译_蓝天飞行翻译公司

当前位置: 主页 > 航空新闻 > 民用航空 >

适航审定新政:“减”出通航发展新空间

时间:2018-06-27 21:29来源:中国通航网 作者:中国通航


有的“放”是将更多的自主权“放”给企业。比如,通航领域相关设计批准的申请和颁证,不再将设计保证系统作为强制要求,企业可以从自身需要出发,按照自愿原则选择是否满足。有民航业内专家表示:“这对于规模较小的申请人来说,要求变低了,发展环境也更宽松了。”而对通航企业油料供应管理的要求,也对从事非经营性与经营性的通用航空活动采用了不同的管理方式,充分体现了“分类管理”思路。

对于对公众安全影响很小的个人自制航空器,也在一定程度上放开,允许具有飞行执照的驾驶员自主完成局方要求的检查和验证工作之后,向局方申请个人自制航空器实验类适航证,同时不再要求具备个人自制比例超过51%的条件。当然,“放”并不意味着民航局不管,而是将关注点放在了需要重点监管的领域。“在个人自制航空器实验类适航证申请方面,我们在放开的同时,也在使用上进行限制,决不允许其进行载客、取酬飞行和销售。”民航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从设计制造到运营
 
让“想飞就飞”变成可能
 
“审查手续更简化,证件申办周期更短,节约了时间成本与经济成本。”一家通用航空制造企业负责人为新政大大点了个“赞”。只要主动按照局方规定备案,用于科研的航空器基本“想飞就飞”。

的确,新政的实施不仅提高了通用航空适航审定效率,而且使通用航空企业在适航验证方面有了更多自主权,激发了更多航空爱好者的热情,促进了通用航空制造与运营的发展。除了通用航空设计制造企业外,新政的甘露也惠及了通航运营企业。比如,根据针对通用航空运营企业航空器加改装制定的新政策,通用航空企业对自己所有和代管的航空器所进行的设计小改,采用备案制管理。允许申请人自主开展设计小改的适航符合性验证,完成工作后向局方提交备案资料,局方不再对这类设计小改进行深入审查。而对于某些设计大改的批准,也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采用委任代表批准的方式,审批周期进一步缩短。

这些通用航空器适航审定监管方式的转变,使航空器投入到通用航空运营中的速度加快。这意味着不管是农忙时需要对通用航空器简单改装后播撒农药,还是将通用航空器加改装后用于抢险救灾、救人,其效率都将大大提升。同时,对于有关航空器适航证件和国籍登记证的办理,5月1日后也全面改为网上申办。通航企业不必再跑到民航局办理适航证件,降低了企业的运营成本,真正实现了“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

沈阳航空器适航审定中心结构强度室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政将激励更多的航空爱好者学习飞行。航空器的个人自制活动也能锻炼一批航空设计和制造人才,最终达到增加国内私照飞行员和航空技术人才储备的目的。”

通航审定政策
 
既有“破”也有“立”

发展中的问题需要通过发展来解决。通航发展亦是如此。

为从根本上解决制约通航发展的政策性问题,民航局此次在适航审定领域作出有益尝试,目的就是化解适航规章与通用航空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制定更加符合通用航空发展规律和特点的规章标准。

此次政策调整中多次提到委任代表的作用,如通用航空公司设计大改可以采用“局方直接批准或通过委任代表批准两种方式”。“主要为了补齐局方监管资源不足的短板,缩短适航审批周期”。民航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民航局一直积极推广适航检查的委任代表单位和委任代表管理模式,鼓励向符合条件的单位充分授权,代表局方完成新引进航空器的适航检查和相关证件签署工作,以提高适航检查效率,节省适航审定成本和局方人力资源投入,将有限的监管资源投入到更关键的安全领域中去。

促进通用航空发展,民航局适航审定政策不仅有“破”,也有“立”。今年3月,民航局发布了经适航批准的民用航空用化学产品清单。该清单对运输航空公司和通用航空公司均适用,以保障民用航空安全运行和通航审定政策分批改革。在无人机领域,民航局自2017年6月上线实施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目前系统注册无人机近20万架。为鼓励无人机有序发展,民航局采用基于运行风险的无人机适航管理思路,探索无人机适航审定道路……一系列通航适航领域的政策红利正进一步激发通用航空产业的发展活力。

下一步,民航局将与时俱进地制定相关适航标准和管理程序,加大研究力度与人员培训力度,为相关产品的适航审定工作做好技术储备与人员储备,提高审定效率,从源头上进一步为通用航空发展营造良好政策环境。
飞行翻译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适航审定新政:“减”出通航发展新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