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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11月底前完成无人机专项整治联防联控任务

时间:2017-11-19 21:26来源:中国通用航空网 作者:中国航空

近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湖北省无人驾驶航空器专项整治联防联控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今年11月底前,完成全省无人驾驶航空器专项整治联防联控的阶段性整治任务。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从生产、销售、使用、监管等环节入手,逐步构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控体系,有效遏制社会面消费级无人驾驶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问题。


湖北省无人驾驶航空器专项整治联防联控工作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威胁民航航班飞行安全的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空中交通秩序。为确保民航航班飞行安全,规范空中秩序,有效解决无人驾驶航空器等升空物体影响机场净空环境问题,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运输机场净空保护区内无人机等升空物体管理工作的通知》(局发明电〔2017〕112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着眼于维护政治安全、军民航安全、公共安全,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以社会面消费级无人驾驶航空器为主要整治对象,以科技手段为支撑,加强正面引导、地面防控,实行疏堵结合、军地联动,不断完善管理机制,掌握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企业及数量,划设机场净空保护区和无人驾驶航空器可飞区域,查处无人驾驶航空器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内非法升空问题,教育引导广大航空爱好者知法、守法、合法飞行。采取严格有效措施,从生产、销售、使用、监管等环节入手,逐步构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控体系,有效遏制社会面消费级无人驾驶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问题。

二、方法步骤

今年11月底前,完成全省无人驾驶航空器专项整治联防联控的阶段性整治任务。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按照清查摸底、集中整治、总结评估等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清查摸底阶段(11月上旬)。做好本年度无人驾驶航空器普查工作,加大对无人驾驶航空器培训机构及操作人员的登记清查力度。

(二)集中整治阶段(11月中下旬)。坚持疏堵结合、军地联防、部门联动,突出数量分布集中地区和“黑飞”多发高发地域,突出武汉地区、机场周边、重要设施和敏感地区,加大对无人驾驶航空器违法违规问题的监控、处置及处罚力度,达到打击违规、清理乱象、规范秩序的目的。

(三)总结评估阶段(11月底前)。汇总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推广有益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无人驾驶航空器联防联控工作长效机制。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省无人驾驶航空器专项整治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省无人驾驶航空器专项整治联防联控工作,组织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推进无人驾驶航空器专项整治联防联控工作。成员单位为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体育局、省工商局、省国防科工办、武汉海关,空军武汉基地,民航湖北监管局、民航湖北空管分局,湖北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二)强化联合监管。加强行业监管,严格飞行管制,及时处置无人驾驶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问题,严防利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窃取国家机密等违法行为。持续跟踪掌握本辖区无人驾驶航空器爱好者情况,对重点人员定期走访。严格执行《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及军用机场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加强机场净空保护区定期巡查工作,对违法违规飞行行为依法予以查处。(牵头单位:相关市州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体育局、省工商局、省国防科工办、武汉海关,空军武汉基地,民航湖北监管局、民航湖北空管分局,湖北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三)加强重点区域管控。研究提出全省民用运输机场划设净空保护区范围和军用机场净空保护要求,并向社会公布,明确禁止无人驾驶航空器进入机场净空保护区。在重点区域利用电子围栏和无人机信号压制等科技手段,积极应对无人驾驶航空器干扰,逐步实现由被动“防”向主动“控”的转变,提升防控无人驾驶航空器影响机场净空环境的工作效能。(牵头单位:民航湖北监管局、空军武汉基地,配合单位:相关市州人民政府、省经信委、省公安厅、民航湖北空管分局、湖北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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