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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鲜味虽美,乘机携带有规定

时间:2017-04-20 16:18来源:中国航空网 作者:航空网

 

  2017年4月15日,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二号航站楼国内安检现场,安保公司开机员在执行开机检查任务时,发现旅客随身携带的白色泡沫箱子内有疑似海鲜产品,开机员随即通知开包员对行李进行开检。由于该行李用胶带密封,开包员将该物品移交至安检服务台进行开包检查。在征得旅客同意后,移交员小何开箱检查,经确认,行李内物品是冰冻生冷鱼和虾,属于海鲜物品。移交员向旅客解释了相关携带规定,旅客表示不理解,他告知其坐火车时就携带过,坐飞机认为也可以随身带着。经安检人员耐心解释后,旅客最终表示对相关规定理解,自己将海鲜做托运处理。

  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禁止旅客随身携带但可作为行李托运的物品》中明确规定,有刺激性味道的物品如臭豆腐、榴莲、生海鲜等不能随身携带。经航空公司同意后可办理托运。在这里提醒大家,海鲜虽很美味,但是乘机携带请提前按照规定办理,不要为此耽误大家的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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