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7-31 20:48来源:中国航空网 作者:航空
目前,欧洲超过400家经过FAA认证的维修单位开展对美国注册的飞机和零部件的维修工作。为了避免重复监督,2011年5月1日,美国和欧盟签订了一项航空安全协议,协议允许国外当局的安全检查员代表FAA检查欧盟维修单位。虽然FAA在协议的截止日期之前将监管职责移交给了外国民航当局,但是并它没能确保外国民航当局已经完全准备好来接受他们的新角色,据美国运输部检察长公室(U.S. DOT Office of the Inspector General)发布的一份报告称。 此外,监管部门还指出,FAA没有按照其流程评估外国监管当局的能力,没有确保在移交之前这些监管当局完成了协议中规定的初始培训。培训、程序和数据方面的缺陷进一步阻碍了FAA监管欧盟维修单位的能力。FAA没有对他们的检查员开展如何对外国监管当局进行检查的培训,也没有为他们提供如何完成新的检查表的书面指导,从而导致需要用来确保FAA的标准得到满足的报告不准确,信息不充分。 航空维修单位协会执行理事Sarah MacLeod告诉AIN说,“监察长办公室(OIG)和政府问责局(GAO)都对检查员的培训问题发表了评论;实际上,监管解释一致性航空规则制定委员会(CRI ARC)也提到了同样的问题。OIG将其作为评估和监督不足的结论的基础再次指出,这本身就是相当讽刺的。这并不是OIG第一次向公众提供不完整的信息。双边协议的主要意义在于接受外国政府的监督,并把重点放在合作国家之间的法规要求的不同之处。所有的监管部门在监督能力方面都存在问题。OIG多次提醒FAA关注缺乏评估、培训和资源等问题;OIG发现外国当局存在这些问题并不奇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