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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正为心 以“法”护航——访全国行政执法先进个人李冰黎

时间:2023-02-06 19:50来源:《中国民航报》、中国民航网 作者:航空

  从2001年至今,李冰黎在行政执法工作岗位上度过了20余年时光,如今,他不仅担任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航空安全办公室主任,也是一名有着多年从业经验的公职律师。既勇于做好大事要事,也善于抓好小事常事,秉持着细心、恒心、公心,李冰黎在工作中默默耕耘,和每一位民航行政执法工作者一道,用点滴之力守护着民航的安全与发展。

 

 

  勇挑重担 不负职责

  “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务实高效”,李冰黎在多年实践中为自己总结出了行政执法的工作准则,“要确保法律法规和规章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为行业的安全和发展保驾护航”。不搞虚招、不玩花架子,依靠结果导向、问题导向,遵循规律、真抓实干把工作做好,这是李冰黎在一次次安全监管重要任务中摸爬滚打得出的切身体会。

  2021年,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民航安全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民航局相关部署,成立了重点监管领导小组对某某航空公司开展进驻式安全监管,并组建了综合安全、党建工作、飞行技术、运行控制、适航维修、航空安保等6个专业小组,制定专项方案建立进驻、联动、清单、沟通、督办等5项工作机制,对公司进行贴身监管、帮扶。李冰黎在其中承担了组织拟定监管机制、方案,协调推进进驻监管等具体工作。他回忆:“面对此前深挖细查出的各项安全问题,我们建立了问题清单,通过项目式管理逐项提出整改意见、指导帮扶,对公司飞行、乘务、维修、运控、安保等核心岗位人员开展了全员资质排查,就是要做到严格标准、人人过关。”在制定方案的过程中,李冰黎和团队成员不断分析验证、讨论交流,数易其稿也成了家常便饭。为了深入一线,除了通过‘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现场检查,李冰黎还协调管理局、监管局工作人员每天参加公司的生产运行例会,每月参加公司安委会会议,实时掌握安全运行动态,严格把控公司的运行裕度。经过全面整顿,某某航空公司深入开展党建,安全管理、培训、运行、保障等体系都得以重构,脱胎换骨、面貌一新。

  像这样统筹协调各项资源完成重要安全监管任务的经历,在李冰黎的行政执法生涯中并不少见。自2020年2月起,李冰黎便按照民航局相关要求,和所在民航地区管理局分管领导一起加入了某航集团联合工作组的航空主业组,在某航集团破产重整过程中,承办对辖区某航系航企安全监管的组织协调、帮扶指导、督促检查等方面相关工作。确保相关航空公司安全运行持续平稳,为推动重整奠定坚实的安全基础,这是航空主业组的主要目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在民航局部署推动下,航空主业组指导某航集团成立了特别安全委员会,制定了“航空主业特殊时期安全管控总体方案”和复工复产应对方案,全方位、系统性狠抓安全管控;不仅如此,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还成立了某航监管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辖区监管局持续进驻某航系航空公司,成立现场办公室,开展贴身监管,由管理局领导带队常态化深入某航系航企开展人员谈心谈话和安全督导检查。“随着破产重整的推进,我们还在加强安全监管的同时,密切关注航企的安全资金投入、文化融合、管理磨合、队伍稳定等问题,并按照民航局部署对辖区5家航企开展了综合安全审计。”在某航集团全体员工和工作组两年多的共同努力下,某航航空集团实现了破产重整期间的安全平稳运行,走向新生。

  坚守防线 安全护航

  安全是民航的生命线,也是民航行政执法工作永恒的主题。“我们的职责是确保法律法规、规章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而合规管理也正是安全监管的重点。”李冰黎表示,绝大多数责任原因不安全事件都与不按规定流程操作有关,行政执法工作要做到“良法善治”,一方面不断健全、完善法规与标准,做到科学立法,另一方面也要以强大的执行力确保法规标准落实落地,特别是在基层一线的“最后一公里”。

  要提高行政执法的执行力,离不开源于实践、指导实践的优秀工作方法。在长期的安全监管工作中,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总结梳理出“问、巡、查、谈、堵、盯、罚、诚、责”的“九字”安全监管法。李冰黎介绍,这是一套系统性、全链条开展安全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法,“问、巡、查”摸排情况、精准治理隐患,“谈、堵、盯”督促整改、系统防控风险,“罚、诚、责”惩戒违章、传导压实责任,通过有效联动的多种监管方法和手段,实现对民航企事业单位系统化、全方位的安全监管。除此之外,李冰黎参与制定发布了《中南局安全管理“举一反三”长效机制建设监管指南》,对辖区内各单位提出具体要求,确保举一反三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这些工作方法都对于所在辖区企事业单位提升核心安全风险管控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

  除了在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安全管理工作,李冰黎还有另一重守护安全防线的身份--公职律师。他用“行业监管的戍边人”来形容这个特殊职业,“在履行监管职责过程中坚持守好法律的边界、底线,通过出具法律意见、实施合法性审核、参与决策程序等方式进一步提高执法决策的合法性”。从2010年取得律师从业资格证以来,李冰黎参与了东星航空停飞行政诉讼、国泰航空重大输入性安全风险管控等案件,在后者中,他提前介入和全程跟踪案件全过程,确保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对行政相对人予以处理,有效避免了安全风险和法律风险。“随着依法行政工作的不断深化和社会法治意识的不断提升,公职律师的参谋助手、法律顾问作用将会不断凸显。”李冰黎相信,在未来,公职律师将通过多种方式更加深入地参与到行业监管中,为推进民航法治建设、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锐意革新 优化监管

  2018年,李冰黎所在的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同步推进实施了包括六大“先行先试”改革项目、行业监管模式调整改革、通航执法模式改革以及国有企业改革等的多项改革任务。李冰黎介绍:“在改革中,我们持续加强对民航局新出台规章政策的研读宣贯,同时结合中南局实际,实施了通航分级分类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多个有建设性、有针对性的改革举措,推进落实相关改革试点任务。此外,我们还及时总结、反馈来自一线的改革试点经验与所遇到的问题,使基层声音上达民航局,为行业深化改革提供助力。”在李冰黎看来,行政执法在行业深化改革过程中起到的是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它既是其中一个重要的改革对象,也是检验其他改革成果的“考卷”。这也要求,行政执法人员既要高度重视、认真完成已修订或新出台的规章、文件所确定的改革任务,又要注意维护现行规章、文件的权威性,从而在行业治理和改革过程中体现法治的引领和保障。

  随着行业治理能力提升,行业监管方式也需要不断优化,盯人、盯事、盯组织、盯系统的全方位有机结合便是实现本质安全的关键一环。李冰黎从工作实践中感悟到,盯人、盯事与盯组织、盯系统是一种辩证统一的关系,不能割裂看待。“盯人、盯事要从具体问题出发,深挖组织系统上、机制上存在的漏洞;盯组织、盯系统也要将对组织、系统的优化提升,与行业中具体的人、事相结合,对其产生积极影响。”2021年底,李冰黎参与制定发布了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双盯”安全治理机制建设监管指南(暂行)》,明确开展“双盯”工作要坚持“点”“线”“面”相结合。其中,“点”是要以“盯人、盯事”为抓手,将“盯人、盯事”放在“盯组织、盯系统”的系统理念下开展;“线”是要开展过程管控,从安全管理链条和安全管理体系网格化中映射出性质相似的薄弱环节;“面”是要着眼于安全管理组织、系统层面,运用系统分析和评价方法,查找组织系统层面的不足和问题,持续优化安全管理组织和系统。同时,李冰黎还推动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研究建立了“双盯”专题地区监管事项库,纳入全局各专业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推动“双盯”机制常态化落实落细到日常监察工作中,并开展了一系列培训,教育指导局方监察员及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干部切实转变安全管理理念,有效掌握工作方法。这些做法不仅在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引起积极反响,也对全行业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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