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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机场安检员“火眼金睛”连续查获两起新型充电宝

时间:2022-10-03 16:14来源:中国民航网 作者:航空

 

  中国民航网 通讯员赵娣萱 报道:现如今,市场上“伪装”的充电宝是花样百出,如前期查获的口红式充电宝、香水式充电宝、音箱式充电宝……给安全检查工作带来一定的挑战。虽然这些物品被“披上了外衣”,但依然逃不出安检员的火眼金睛。首都机场安检员坚持按章办事、按程序操作,严守安全底线,不放过任何疑点。近日,首都机场安检员在旅客托运行李中连续查获了钱包式充电宝和玩具枪式充电宝。

 


钱包式充电宝



玩具枪式充电宝

  首都机场安检员在执行旅客托运行李检查任务时,在X光机图像中发现有一疑似充电宝但外形与平日所查充电宝略有不同,后经开包员开检确认为钱包式充电宝。此种钱包式充电宝的锂电池嵌在封皮内,其原理和普通充电宝相同。次日,安检员再次在托运行李中检查出充电宝,安检员在判图时发现有疑似充电宝图像,立即引起开机员的警觉,通知开包员对该行李实施开检,经开检确认为玩具枪式充电宝。该充电宝外形为玩具样式,手柄底部有输入、输出端口。
  根据现行有效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和《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应遵守以下规定,充电宝必须是旅客个人自用携带。充电宝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无需航空公司批准;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但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严禁携带未标明额定能量同时也未能通过标注的其他参数计算得出额定能量的充电宝。不得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
  安保公司始终严格执行操作标准,秉承“不排除疑点不放过”的原则,将危险拦截在地面。同时,公司还定期组织对查获的各类新型违禁品培训,确保员工技能的保持和提升,为保障首都机场空防安全夯实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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