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7-16 22:18来源:中国民用航空网 作者:航空
一、适用客票 2021年7月6日(含)前购买、行程涉及芒市航线的南航航班及使用CZ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且旅行日期为2021年7月4日(含)至2021年7月19日(含)的784开头客票。 二、变更及退票规则 (一)变更 自2021年7月6日(含)起,在客票有效期内首次提出改期申请,变更至2021年7月31日(含)前的南航实际承运航班: 1.在航班起飞前申请变更,免收变更费及同物理舱位票价价差。 2.在航班起飞后申请变更,免收变更费,需收取舱位票价价差。 申请变更至2021年8月1日(含)后的航班,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二)退票 自2021年7月6日(含)起申请退票: 1.在航班起飞前取消座位,可在客票有效期内回原出票地、渠道或联系南航免费办理退票手续。 2.航班起飞后提出退票申请,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客票按上述变更规定办理变更后再提出退票申请,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三、本通知自2021年7月6日起生效。 符合本通知适用范围但在2021年7月4日(含)-2021年7月6日(含)已办理退改且收取了手续费的,可在原办理渠道申请补退已收手续费。 四、其它事项,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为了顺利地办理免费退票,请您务必在航班起飞前致电南航客服取消定座。南航提醒您在出行前务必及时了解始发地和目的地的防疫政策,做好出行安排,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瑞丽航空 一、适用范围 (一)适用出票日期 2021年7月5日08:00(含)前。 (二)适用航班日期 2021年7月4日(含)至2021年7月19日(含)。 (三)适用航线 瑞丽航空实际承运的芒市进出港、联程国内航班。 二、非自愿变更、退票规定 (一)非自愿变更 在客票有效期内,旅客可在航班起飞前至原出票地免费办理一次非自愿变更航班日期,变更至航班日期前后7天(含)内的航班,免收变更手续费。再次变更或变更至航班日期前后7天以外的航班,以及未在航班起飞前申请的客票,需依据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收取相应手续费。 (二)非自愿退票 在客票有效期内,且在航班起飞前已取消订座的机票,旅客可至原出票地办理非自愿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已办理过变更的客票或未在航班起飞前未取消订座的客票,需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收取相应手续费。 (三)不允许变更航程、承运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