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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航双流/天府机场转场初期票务服务须知

时间:2021-06-12 10:51来源:中国民用航空网 作者:航空


  2021年6月27日起,成都天府国际机场正式启动运行,届时川航将在成都天府国际机场(TFU)、成都双流机场(CTU)两场同时运行,为做好天府机场投运转场初期错走机场旅客服务保障工作,现针对转场初期错走、误机旅客票务服务制定相关规则,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

  购买航班日期在2021年6月27日(含)至2021年7月31日(含)期间,且由川航实际承运(包含川航实际承运的代码共享航班)成都天府机场及双流机场出港的国内客票。

  二、针对持天府机场、双流机场出港客票的旅客在原航班计划起飞当日因转场运行初期导致错走机场,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旅客持错走机场川航柜台填开的相关证明至原客票列明的始发机场柜台候补川航当日后续相同航线、相同服务等级的任意航班一次,免收变更手续费、票价差额及舱位差价。

  (二)旅客也可在双流机场或天府机场川航售票柜台办理改期业务,免收变更手续费,须补齐票价差额及舱位差价,变更至后续2天内(含起飞当天)川航实际承运的相同航线航班一次。

  (三)旅客错走机场,可凭现场出具的相关证明至原出票地办理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

  三、针对持天府机场出港客票的旅客在原航班计划起飞当日在天府机场误机、漏乘的,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旅客可在天府机场川航柜台候补当日后续川航相同航线、相同服务等级的任意航班一次,免收变更手续费、票价差额及舱位差价。

(二)旅客也可在天府机场川航售票柜台或致电呼叫中心办理改期业务,免收变更手续费,须补齐票价差额及舱位差价,变更至后续2天内(含起飞当天)川航实际承运的相同航线航班一次。

  四、针对双流/天府两场同时运行的航线,可按以下规定办理双流或天府机场出港地互换业务:

  (一)旅客可在双流机场或天府机场售票柜台申请办理一次双流/天府机场出港地互换业务,免收变更手续费,须补齐票价差额及舱位差价。

  (二)团队、无陪、轮椅、担架等特殊旅客及政府采购(GP)客票不适用。

  五、本规则候补川航相同航线航班的,仅限乘机旅客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至机场川航柜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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