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4-26 08:45来源:航空圈 作者:中国航空
4月25日,韩国最高法院表示维持下级法院裁决,对韩亚航空前CEO金秀川(Kim Soo Cheon)罚款200万韩元(约12000元人民币),原因是其拒绝批准女性员工休受劳动法保护的“月经假”。 综合韩国媒体报道 ,时任韩亚航空CEO金秀川在2014年和2015年共拒绝15名空姐的138项休假申请,他于2017年被起诉。
据悉,从2014年5月到2015年6月一年时间里,韩亚航空的15名女乘务员先后申请了138次生理假,但公司全部没有批准。 自从1953年开始,韩国法律规定,在女性员工提出申请的情况下,公司必须每月允许1天的“月经假”。 在审判过程中,韩亚航空公司方面主张,女乘务员必须证明自己是真的处于“生理期”。尤其是当申请休假的日期集中在节假日前后时,公司方面怀疑,乘务员并不是因为处于生理期而要求休假,是“假的生理休假”。
法院裁判部也承认生理现象是生理休假的前提。但是,裁判部认为,女性的生理期周期都不固定,很难把所有的休假申请都看成是“假的”。如果不是绝经等生理上的明显情况,公司应该接受劳动者的申请。 另外,法院还表示,要求员工提供月经证明可能“侵犯隐私和人权”,并创造一种“员工不申请休假”的文化。 韩亚航空工会和金秀川双方都对此次判决提出上诉,庭审进入第二轮。据悉,韩亚航空工会方面认为罚款金额太低,金秀川则认为自己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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