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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携带锂离子电动工具电池乘机旅客的温馨提示

时间:2020-11-30 18:16来源:中国航空网 作者:中国航空

 

  中国航空网 通讯员 杜小霞讯: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外出务工者携带有锂离子电池的电动工具乘机,因为“电池标识不清或没有标识”而禁止携带的情况时常发生。为进一步做好旅客行李中锂电池的安全运输管理工作,乌机场分公司安全检查总站的工作人员为大家分享锂离子电池随身携带标准的相关知识。

   携带的电池标识和关键信息要素要齐全,电池上要有电压(标注单位是:v)、电量(标注单位是:Ah或者mAh)两个信息。然后通过公式计算锂电池额定能量(Wh=V x Ah,1Ah=1000mAh),对于额定能量小于或等于100Wh的电池可随身携带,额定能量大于100Wh且小于或等于160Wh需要经过航空公司批准同意方可随身携带,且每人允许随身携带2块,额定能量大于160Wh的电池不能携带登机。随身携带的电池必须要做好绝缘保护,可以单独装入带自封口的塑料袋中,也可以使用绝缘胶带将电极贴起来,不能与其它物品混放,以防止发生短路。所以大家平时使用电动工具的时候,注意保护电池上的标识以及关键信息免受污损,避免因为不能识别到标识信息而无法携带乘机的情况。

   同时提醒广大旅客,为方便您出行,请按照相关规定随身携带锂电池,切勿将含有锂离子电池芯或电池的物品放入行李中办理托运,如您对相关规定仍有疑问,也可通过机场客服热线96556进行咨询。(新疆机场集团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分公司安全检查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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