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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个“航空争议调解中心”在沪揭牌

时间:2020-10-28 19:05来源:《中国民航报》、中国民航网 作者:中国航空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斌,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常务副理事长潘亿新为“航空争议调解中心”揭牌

  10月28日,我国首个“航空争议调解中心”在沪揭牌,该中心由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和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合作成立,将为中国民航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深入推动航空争议的源头治理,进一步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预防调处化解以及高效、便利、稳妥解决航空争议纠纷做出积极贡献。该中心在上海先行先试,为日后在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积累经验。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争议多元化解决机制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了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论断,并多次强调要充分认识调解发挥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调解也日益受到社会的认可和重视。

  民航业是国家重要战略产业,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基础性、先导性作用。近年来,我国航空运输业发展迅猛,目前已成为全球第二大航空运输市场,2019年我国民航完成运输总周转量1292.7亿吨公里、旅客运输量6.6亿人次。随着大家对出行安全、便捷、品质要求不断提高,维权意识不断增强,航空运输纠纷争议增多,呈现逐年上涨趋势。

  据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常务副理事长潘亿新介绍,“航空争议调解中心”的设立源起飞行员有序流动工作,中心成立后调解范围将进一步扩大。自2014年《飞行员有序流动公约》实施以来,飞行员有序流动取得重大进展,已实现对运输航空公司的全覆盖,但面临的任务仍非常艰巨。成立航空争议调解中心是应对疫情、保障民航业度过危机的现实需要,是落实党中央部署、建设法治民航的固本之道,是实现美好出行、建设民航强国的长远之策。


 



与会领导与航空争议调解中心特邀顾问、特邀调解员合影留念

  潘亿新还指出,我们应把握职责使命,突出调解优势特点,高效解决纠纷,保障民航生产经营正常进行。要注重聚焦主业、保证调解专业化,要注重高院指导、保证调解权威性,注重衔接对接,保证调解高效性,注重方式方法、保证调解便利性。“航空争议调解中心”要加强组织协调,强化普法宣传,保障调解中心有效运营,保证调解高效运作。

  而将首个“航空争议调解中心”设在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是因为长宁法院的航空司法实践独具特色,长期以来受理了大量航空争议案件,积累了丰富的航空纠纷调处经验。据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米振荣介绍,长宁区是上海虹桥国际机场所在地,也是众多国内外知名航空公司及其延伸产业公司的聚集区,目前长宁区基地航空公司总部数量已占上海全市的60%,这对长宁法院化解航空业纠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航空争议调解中心”的成立将为航空纠纷调解工作打开新局面、开启新征程。


 



与会领导为航空争议调解中心特邀顾问、特邀调解员颁发聘书

  据了解,目前根据《关于设立“航空争议调解中心”的实施意见》,已建立了工作机制,由中航协、长宁区法院共同成立了联合领导小组,由中航协秘书长刘树国和米振荣担任小组组长,中航协法律委员会副主任、东航集团总法律顾问郭俊秀和长宁法院副院长王飞担任副组长。联合领导小组下设联合办公室,以保证调解中心顺畅有效运行。后续,调解中心还将继续加强调解员的服务保障工作,优化调解员进入、退出机制,建立健全培训考核机制,通过举办培训、研讨、业务交流等方式,建设好调解员队伍,强化调解中心的人才基础,保证调解有序运作、稳健发展。

  9月12日,《新加坡调解公约》即《联合国关于调解所产生的国际和解协议公约》正式生效,这是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方式的重要里程碑,中国是53个签约国之一。《公约》生效将给国际调解框架带来确定性和稳定性,有助于推动可持续发展目标,包括推动社会和平包容持续发展的目标。我国首个“航空争议调解中心”在此时高起点的成立是对《公约》的积极响应,可谓恰逢其时。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斌,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常务副理事长潘亿新为“航空争议调解中心”揭牌,调解中心首批特邀顾问、特邀调解员接受聘书。民航局政策法规司巡视员、副司长郭仁刚等领导发表讲话。揭牌仪式之后召开了“航空争议多元化解决机制研讨会”,来自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一中院,民航局,长宁区区委、区政府,上海市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中国航协,长宁区法院,各民航企业的领导,及各高校和科研机构,租赁公司和各大律师事务所的专家、学者共计100余人参加会议。( 记者 柏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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