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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解析 | 我国无人机产业聚集发展分析

时间:2020-08-18 17:00来源:飞行邦 作者:中国通航

 
       工业级无人机的生产和应用,与各地区的经济社会生活有着紧密的联系,这使得很多地区都可以依托所在区域服务市场推动无人机产业的集聚发展。下面主要对我国无人机产业的空间分布、无人机园区布局做个探讨。
 
       1、无人机产业的空间分布
 
  我国无人机企业分布广泛,华南、华东、华北、华中、西北、西南、东北等地区都在发展无人机产业,华南和华东集聚最多企业,分别占据38%和25%的市场份额。其中广东一家独大,企业数量超过400家,深圳被称作“无人机之都”,国内90%以上的消费级无人机是在深圳制造的。
 
 

 
       2018年我国无人机行业区域市场规模分布
 
       无人机产业格局
 
 
       2、无人机产业的园区布局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现有46家无人机产业园,分布在2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随着民用无人机产业的爆发式增长,各省市纷纷结合自身的资源条件布局无人机产业园、无人机小镇等产业载体。
 


       无人机产业园分布
 
  从无人机产业园的布局和发展来看,主要考虑了三个驱动因素,分别是区域服务市场、科研资源利用和原有航空产业布局。
 
  服务市场驱动:依托周边区域对无人机植保、安防、测绘等方面的需求,积极引进龙头企业,促进产业集聚。以河南省植保无人机发展为例,河南是农业大省,有大量的植保需求,以此为依托吸引和培育无人机企业,创建无人机产业基地,促进无人机产业的发展。
 
  科研资源驱动: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成立产业园区,依托科研资源开展无人机研制、关键零部件技术攻关、整机组装等。以台州无人机航空小镇为例,通过引进南方科技大学航空航天学院等,拓展无人机产业基地,延伸无人机产业链布局,打造专业的无人机产业体系。
 
  航空布局驱动:依托本地原有航空产业基础,航空科研资源、通航机场资源、配套产业等,延伸发展无人机产业。以西安航空基地为例,延伸发展无人机产业,已经涵盖无人机制造、飞行控制系统研发、飞手机长培训、应急救援、农林植保、航拍航测、警用安全等多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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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义与分类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定义,无人机(UA:Unmanned Aircraft)是指由控制站管理(包括远程操纵或自主飞行)的航空器。国际民航组织(ICAO)、FAA、EASA等机构采用无人航空器系统(UAS)的概念,是指由无人机、相关控制站、指令与控制数据链路以及批准的型号设计规定的任何其他部件组成的系统。
 
  按应用领域划分,无人机可分为军用无人机、工业级无人机和消费级无人机三大类,其中工业级和消费级无人机均属于民用范畴。按照结构形式与技术特征划分,无人机可以分为固定翼无人机、无人直升机、多旋翼无人机、无人飞艇、无人伞翼机等。广义上还包括临近空间飞行器,如平流层飞艇、高空气球、太阳能无人机等。
 
  ▶无人机产业链构成
 
  无人机产业链根据具体的产业内容与服务形式,分为研发制造、销售运营、维修保障三个大的阶段。
 
  无人机研发制造位于产业链的上游,既包括飞机系统、任务载荷、地面系统等零部件及关键技术的研制开发,也包括各类无人机整机的研制及整体解决方案的制定。无人机销售运营是产业链的中游,包括无人机整机销售、无人机租赁、无人机相关应用服务、无人机飞手培训等内容。无人机产业链的下游包括维修、保险等辅助保障产业。
 
  ▶国内无人机监管政策
 
  2013年,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颁布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解决了无人机驾驶员的资质管理问题,迈出了无人机规范管理的第一步。2014年,民航局发布了《关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首次对无人机驾驶员的资质培训提出要求。2015年,民航局颁布《轻小无人机运行规定》,逐步规范无人机应用领域使用操作,也给无人机领域发展带来新的机遇。2015年,中国民用航空局运输司制定《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开展通用航空经营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逐步规范民用无人机经营行为。
 
  2015年,国务院围绕实现制造强国的战略目标颁布了《中国制造2025》,规划了十大重点发展领域。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无人机行业应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以及强化安全监管。同年,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正式下发《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对原《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进行了修订,对无人机管理主体、机构、融合空域等进行了初步划分。2017年5月,中国民用航空局适航审定司发布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对最大起飞重量在250克以上的无人飞行器进行实名登记,开始了针对无人航空器的分类统筹管理。目前,中国民用航空局就《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适航管理要求(暂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特殊适航证颁发和管理程序》正在征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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