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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刀刃向内” 对吸引各类资本释放积极信号

时间:2020-05-13 17:01来源:中国民航网 作者:中国航空

 


  5月13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民航局政策法规司司长颜明池介绍,《民航优化营商环境实施细则》的出台将全面提升民航放管服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法治化水平,提升有关工作措施的系统化、规范化,增强改革举措的权威性和法律约束力。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的背景下,《细则》的出台体现了民航局“刀刃向内”,优化民航营商环境的决心,对促进民航领域投资、吸引各类资本释放积极信号。

  《细则》共六章47条,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内容:

  一是明确管理责任和工作原则。《细则》要求民航有关行政机关加强对本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措施。《细则》提出了民航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应当坚持依法行政、公平公正、权责一致、廉洁高效的工作原则。此外,《细则》还专设了监督管理一章,对于民航有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细则》规定、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将严格追责。

  二是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细则》围绕民航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痛点难点问题,从市场准入、审批制度改革、行业资源使用等方面,对市场准入及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精简优化审批、行政审批“证照分离”改革、市场主体需提供的“证明”事项清理、投资审批改革、平等使用民航时刻、航线等生产要素、平等对待市场主体等内容做了细化规定,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

  三是全面提升民航政务服务水平。《细则》围绕打造公开、透明、高效的民航政务运行体系,从政务信息化、政务公开、政务规范化三个方面,对民航有关行政机关按照总体部署逐步实现政务事项网上办理、政务数据信息互联共享、电子证照及电子印章建设、政务服务标准化、政务信息公开等内容进行了细化规定。

  四是加大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力度。《细则》从市场主体参与政策制定、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行业监管创新等方面对营商环境的法治保障手段作了全面规定。从源头上避免民航各级行政机关出台破坏市场环境的政策,并在信用监管、双随机监管、分级分类监管、行业监管系统建设、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普法责任等方面做了细化规定,为民航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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