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14 22:16来源:中国民航网 作者:中国航空
4月13日,交通运输部官网上公布了由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国家移民管理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和国家邮政局六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精准做好国际航空货运机组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对国际航空货运机组人员实施严格封闭管理。国际航空货运机组人员下机休息后继续执飞国际航线的,海关登临检疫无异常后,按照不入境、不检测、指定地点集中休息的方式由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实行封闭管理。对于具备相关条件的机场,在机场设立专门区域用于国际航空机组人员休息,要配备生活必需的相关设施设备,为机组人员休息创造良好条件。对于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机场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要在综合考虑机场、航空公司意见基础上,在机场附近指定地点(酒店、宾馆)用于国际航空货运机组人员集中封闭休息,从机场到集中封闭休息地点实行点对点专车接送。定点专车司乘人员、集中封闭区域工作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 通知同时提出,严格管理机组人员活动范围。机组人员要加强自律,不得擅自离开集中封闭区域,不得到机场、指定酒店和宾馆的公共场所活动。要通过安排专人值守、视频监控等方式,对机组人员实行严格管理。 在防控管理方面,通知要求:加强入境后执飞国内航线机组人员防控管理。国际航空货运机组人员入境后继续执飞国内航线的,应在第一入境口岸接受核酸检测,检测结果确认前由当地人民政府实施管控,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继续执飞。 通知全文如下: 交通运输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海关总署 国家移民管理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国家邮政局关于精准做好国际航空货运机组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卫生健康委、邮政管理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各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各民航地区管理局: 当前,境外新冠肺炎疫情加速扩散蔓延,外防输入形势严峻复杂。同时,受疫情冲击国际航空货运能力大幅下降,对我国外贸进出口和国际供应链带来严重影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努力实现坚决阻断病毒通过交通运输工具境外输入传播渠道,保障国际物流运输通道不断,切实维护国际供应链稳定,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部署要求,现就精准做好国际航空货运机组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国际航空货运机组人员实施严格封闭管理 (一)对机组人员实行封闭管理。国际航空货运机组人员下机休息后继续执飞国际航线的,海关登临检疫无异常后,按照不入境、不检测、指定地点集中休息的方式由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实行封闭管理。对于具备相关条件的机场,在机场设立专门区域用于国际航空机组人员休息,要配备生活必需的相关设施设备,为机组人员休息创造良好条件。对于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机场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要在综合考虑机场、航空公司意见基础上,在机场附近指定地点(酒店、宾馆)用于国际航空货运机组人员集中封闭休息,从机场到集中封闭休息地点实行点对点专车接送。定点专车司乘人员、集中封闭区域工作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 (二)严格管理机组人员活动范围。机组人员要加强自律,不得擅自离开集中封闭区域,不得到机场、指定酒店和宾馆的公共场所活动。要通过安排专人值守、视频监控等方式,对机组人员实行严格管理。 (三)加强入境后执飞国内航线机组人员防控管理。国际航空货运机组人员入境后继续执飞国内航线的,应在第一入境口岸接受核酸检测,检测结果确认前由当地人民政府实施管控,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继续执飞。 二、优化国际航空货运机组人员出入境通关防控措施 (四)建立机组人员白名单制度。允许国际航空货运相关企业对于符合健康标准的在飞国际机组人员建立白名单制度,相关口岸应为已报备的机组人员提供出入境通关便利。 (五)实施集中检疫通关。各地海关要对国际航空货运下机机组人员实行集中办理、快速通关的政策,根据海关检疫通关总体流量情况,临时设置专用通道,优先安排货运机组检疫通关,避免机组与旅客聚集接触,减少交叉感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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