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4-27 11:09来源:东方今报 作者:中国通航
据悉,为支持通用航空产业发展,上街区还将加强对通航产业用地、用房支持。
政策明确,上街区将保障通用航空产业发展所需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切实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优先保障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和占补平衡指标,依法做好用地保障和服务工作;对通航重大项目,积极申请列入国家和省、市重点建设计划,争取使用省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指标,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并且,对新引进航空企业总部、地区总部、采购中心、研发中心、销售中心等,新建项目自建自用生产性办公用房(包含办公、科研、展示等为企业生产服务的用房),按所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地方实得部分给予等额补助。租赁政府性资产作为生产经营用房的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2年的租金全额补贴。租赁非政府性资产作为生产经营用房的企业,按照其实际缴纳租金标准的50%,给予最长不超过2年的租金补贴。对签订用地类投资协议的企业,在用地类项目建设期间租用生产经营用房作为临时过渡用房的,给予最长不超过2年的租金全额补贴。航空企业将总部迁入上街区,根据企业实际发生搬迁费用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此外,对于重大通用航空类项目和具有重要意义的通用航空类项目,上街区将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执行。记者同时了解到,该政策有效期至2020年底,每年上街区将对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进行适当修改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