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4-27 11:09来源:东方今报 作者:中国通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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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涡轮式发动机新取得型号合格证(型号认可证)、生产许可证(单机适航证),并在上街区生产下线的,每个型号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600万元。
航空制造企业新建总投资亿元以上产业项目投产后,按照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奖励,单户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 对开辟的省内外短途运输航线 每年最高补贴200万元
在通航运营方面,上街区将对在上街区落户的通航企业,按该企业获得的国家政策补贴进行50%的配套补助。对注册地在上街的通航运营企业采购上街区内生产的通用飞机(有人驾驶),按照购机价格的10%给予补贴,单架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对取得中国民航规章(CCAR)有关运营、维修等资质,并在上街区开展相关业务的通航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通航运营企业在上街区建设主运营基地并开展飞行业务的,自主运营基地建成投用之日起,对停场费、起降费、夜航费等费用,第1年补贴50%、第2年补贴40%,第3年补贴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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