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4-24 17:45来源:天骄通用航空 作者:中国通航
5.3.1.2运营商应组织(或委托)工作人员做好旅客乘机凭证信息的查验工作,确认所有旅客及其携带物件均已上机后方可起飞。
5.3.1.3运营商应组织工作人员对旅客携带的电子设备的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其不会对航空器运行安全产生干扰。
5.3.1.4机组成员应就该航空器的应急程序对旅客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可通过经批准的录音播放装置播放或机组成员直接口述等方式进行,并应确保每位旅客在IE常噪声水平环境下能清晰地听到。安全教育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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